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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國中小轉學生招生規定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國小部轉學生招生規定    檔案下載

一、依據: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0條、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招生對象:

轉學生須為最新學年度奉核之國中部、國小部招生簡章所訂定之園區生資格學生。  

三、招生人數:

依原入學學年度核定招收班數名額,遇有缺額時,得招收轉學生。

四、報名資格:

凡前招生對象所列各單位在職員工子女取得當地教育主管機關之入學核准文號者均得向本校提出轉入申請。

五、報名手續:辦理轉學報名者需攜帶以下文件,自行至本校報名。

  1. 戶籍謄本正本
  2. 在職證明正本(須註明服務廠區為南部科學園區或服務廠區地址
  3. 勞工投保證明或勞工投保明細(由網路列印之勞工投保證明,須加蓋公司章或人事專用章或人力資源章)

六、報名日期、時間:

每學期期末由學校網頁公告各年級缺額及開放受理轉學生招生報名時間,如需抽籤則於寒暑假辦理。

七、報名地點:

本校國中部、國小部行政辦公室(國中、小分別受理)。

八、錄取方式:

按照下列順位依序錄取:

順位一: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職員工(含當年度聘用之正式教職員工,不含兼、代理代課教師)子女報名者,第一順 位以教職員工在本校服務年資排序,依服務年資多寡依序錄取,如服務年資相同則以抽籤決定。

順位二:隨家長居住園區眷舍(不含單身宿舍)之報名者,學生戶籍應遷入園區管理局有眷宿舍(不含寄居),且應於報名時繳交設籍園區眷舍之戶籍謄本正本,否則不予優先錄取。第二順位如遇缺額少於居住有眷宿舍報名者,則以學生入籍宿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順序,如學生入籍宿舍日期相同,則以抽籤決定。

順位三:園區生經本校審查後(審查原則如附件),其多元智能及專長符合本校發展國際、實驗研究特色者。(僅適用國中部)

順位四:最新學年度奉核之國中部、國小部招生簡章所訂定之園區生。

九、報到:

錄取國中部、國小部之轉學生應於錄取公告後依公告報到時間完成報到手續,不另行通知,未按時報到者視同放棄,所餘缺額併入下次轉學作業時開放受理。

十、注意事項:

如遇空襲或其他不可抗拒之災害發生,報到時間必須改期時,依台南市政府停止上班上課之規定延期辦理,並在本校公告周知。

十一、本轉學招生規定經招生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定後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