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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

2014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比賽辦法

(高中組) [下載]

一、舉辦目的:配合教育部「培育優質創新人才,提升國際競爭力」之教育願景,提升高中生學習英語之興趣,增進高中生英語口語表達及對話能力,強化高中生英語語言能力的呈現,並鼓勵高中生藉英語戲劇創作與表演提升英語能力,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以培育具有創意活力、國際對話能力及嫻熟應用英語之新世代人才。同時讓不同地區的學生與英語教師藉此比賽進行交流。

 

二、主辦單位:

國際扶輪3520地區第416分區(士林、汐止、秀峰、內湖、101、珍愛、文湖、淡水、七星、文林、淡海、北投、草山、同領扶輪社)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育基金會

 

三、參賽人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含教育部立案之海外台北學校)在學學生,每校以一隊為限。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3227日截止

 

五、報名方式:

1. 請於以下兩種方式擇一傳送資料:

   (1) 電子檔:請使用本簡章之報名表格,報名表上需加蓋校方核准印信,以PDF存檔後,連同其他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上傳至指定
         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2) 光碟片和報名表:請使用本簡章之報名表格,報名表上需加蓋校方核准印信,連同其他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郵寄至「師大英語系
         英語短劇比賽小組收」,並
E-mail回傳報名表。

2. 請於5個工作日後至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六、比賽時間:15分鐘英語短劇。

 

七、比賽辦法:

初賽

A. 每一參賽學校自行錄製學生最佳演出之英語短劇光碟一式,其場景限舞台實景拍攝,限單機作業,以求公允。違反本規定者,須扣其初
    賽總分十分。

B. 演出劇本、200字左右英文劇情簡介和導演、編劇及演員(以上三組人員皆必須由學生擔任,否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名單各二份(相
    關格式請參閱附件,請勿自行設計,俾日後製作節目手冊,若未依規定格式及要求者,扣其初賽總分五分),並附磁片,以便手冊之排
    版。劇本請務必註明為創作、改編或名家劇本之縮減,後兩者必須附上原劇本,否則取消參賽資格。(比賽評審有權依其專業素養判定
    報名「原創劇本」者之原創性。)

C. 上列AB二項所述資料請於民國103227日前,於以下兩種方式擇一傳送資料,逾時恕不受理

     (1) 上傳至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2) 掛號(郵戳為憑)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英語短劇比賽小組收』,信封上請註明『高
          中組報
名資料』,評審後未入圍決賽而擬退件者,請附已黏貼六十元郵票之回 郵信封,以便寄回,主辦單位不負任何保管之責。

D. 分公、私立兩組比賽,每組各取六名,共取優勝十二名參加決賽。

E. 評審:大學教授、戲劇專業人士及國高中教師。

F. 初賽結果訂於民國103314日公布於指定網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2決賽

A. 比賽日期:民國103427日(星期日)下午(上午為預演彩排,每校各20分鐘。為顧及中南部參賽學校長途交通時間,彩排順序以
    北區為先,中區次之、南區在後;同區之順序則由主辦單位事先抽籤決定之。)

B. 燈光:高中組燈光須由學生自行操作

C. 比賽地點:連同初賽結果一併公布於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D. 舞台尺寸:連同初賽結果一併公布於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E. 演出順序:比賽當日上午即由各校領隊於報到時抽籤決定,請各校於決賽時間表之表訂15分鐘前在門外等候。

F. 劇本:決賽劇本原則上得與初賽劇本相同。

G. 評審:大學教授、戲劇專業人士及高中教師共五位。

H. 評分標準:(將保留公布與否的權利)

      導演獎:劇本詮釋50%,舞台表現50

      劇本獎:文字40%,劇情30%,創意30%。

演員獎:英語表達與發音60%,演技40%。

 團體獎:各短劇『整體表現』100%。 

扣分規定:演出時間以15分鐘為限(包含中間換景時間),並有一分             鐘之緩衝時間,即1501秒至1600秒尚不扣分,自1601秒開始扣分,且每10秒扣一分,以此類推。裝台、拆台各為五分鐘,逾時比照前述扣分標準。開演及結束時均由指導老師舉旗,工作人員依舉旗時間響鈴。第一次舉旗和第二次舉旗之間屬演出時間,第二次舉旗後拆台計時開始。為配合劇情需要,各校可於劇中安排歌舞演出,惟累計不得超過3分鐘,超出者取消參賽資格。

 

八、獎勵:

A. 初賽隊伍皆可獲參賽證明一式。

B. 入圍決賽隊伍均可獲得決賽當天比賽光碟一套,以及參賽證明一式。

C. 團體獎:分為公、私立兩組敘獎

公、私立兩組冠軍各一名,頒發獎盃一座、獎狀乙紙及新台幣壹萬元整。

公、私立兩組亞軍各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捌仟元整。

公、私立兩組季軍各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陸仟元整。

公、私立兩組第四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第五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第六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最佳舞台設計獎,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最佳服裝設計獎,頒發獎狀乙紙。

D. 個別獎:

最佳導演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伍仟元整。

最佳原創劇本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伍仟元整。

最佳改編劇本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伍仟元整。

最佳男女演員獎各一名,頒發獎狀各乙紙及新台幣各伍仟元整。

最佳男女配角獎各一名,頒發獎狀各乙紙及新台幣各參仟元整。

注意事項:最佳男女演員獎及最佳男女配角獎之候選人,各校提名以1人為限。

 

九、版權: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所有參賽之劇本。

比賽錄影帶或光碟之製作權與發行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十、聯絡資訊:

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孫卉喬、汪淑慧、何月瑩助教

聯絡電話:(02) 7734-18047734-18037734-1806

傳真電話:(02)2363-4793

電子郵件: hcsun@ntnu.edu.tw shwang.tn@ntnu.edu.tw snoopy@ntnu.edu.tw

參考網址:www.eng.ntnu.edu.tw〈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十一、其他事項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在初、決賽前修訂並於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