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
2014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比賽辦法
(高中組) [下載]
一、舉辦目的:配合教育部「培育優質創新人才,提升國際競爭力」之教育願景,提升高中生學習英語之興趣,增進高中生英語口語表達及對話能力,強化高中生英語語言能力的呈現,並鼓勵高中生藉英語戲劇創作與表演提升英語能力,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了解,以培育具有創意活力、國際對話能力及嫻熟應用英語之新世代人才。同時讓不同地區的學生與英語教師藉此比賽進行交流。
二、主辦單位:
國際扶輪3520地區第4、16分區(士林、汐止、秀峰、內湖、101、珍愛、文湖、淡水、七星、文林、淡海、北投、草山、同領扶輪社)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育基金會
三、參賽人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含教育部立案之海外台北學校)在學學生,每校以一隊為限。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3年2月27日截止
五、報名方式:
1. 請於以下兩種方式擇一傳送資料:
(1) 電子檔:請使用本簡章之報名表格,報名表上需加蓋校方核准印信,以PDF存檔後,連同其他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上傳至指定
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2) 光碟片和報名表:請使用本簡章之報名表格,報名表上需加蓋校方核准印信,連同其他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郵寄至「師大英語系
英語短劇比賽小組收」,並E-mail回傳報名表。
2. 請於5個工作日後至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六、比賽時間:15分鐘英語短劇。
七、比賽辦法:
初賽:
A. 每一參賽學校自行錄製學生最佳演出之英語短劇光碟一式,其場景限舞台實景拍攝,限單機作業,以求公允。違反本規定者,須扣其初
賽總分十分。
B. 演出劇本、200字左右英文劇情簡介和導演、編劇及演員(以上三組人員皆必須由學生擔任,否則取消該校參賽資格)名單各二份(相
關格式請參閱附件,請勿自行設計,俾日後製作節目手冊,若未依規定格式及要求者,扣其初賽總分五分),並附磁片,以便手冊之排
版。劇本請務必註明為創作、改編或名家劇本之縮減,後兩者必須附上原劇本,否則取消參賽資格。(比賽評審有權依其專業素養判定
報名「原創劇本」者之原創性。)
C. 上列A、B二項所述資料請於民國103年2月27日前,於以下兩種方式擇一傳送資料,逾時恕不受理
(1) 上傳至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2) 掛號(郵戳為憑)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英語短劇比賽小組收』,信封上請註明『高
中組報名資料』,評審後未入圍決賽而擬退件者,請附已黏貼六十元郵票之回 郵信封,以便寄回,主辦單位不負任何保管之責。
D. 分公、私立兩組比賽,每組各取六名,共取優勝十二名參加決賽。
E. 評審:大學教授、戲劇專業人士及國高中教師。
F. 初賽結果訂於民國103年3月14日公布於指定網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2、決賽:
A. 比賽日期:民國103年4月27日(星期日)下午(上午為預演彩排,每校各20分鐘。為顧及中南部參賽學校長途交通時間,彩排順序以
北區為先,中區次之、南區在後;同區之順序則由主辦單位事先抽籤決定之。)
B. 燈光:高中組燈光須由學生自行操作
C. 比賽地點:連同初賽結果一併公布於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D. 舞台尺寸:連同初賽結果一併公布於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
E. 演出順序:比賽當日上午即由各校領隊於報到時抽籤決定,請各校於決賽時間表之表訂15分鐘前在門外等候。
F. 劇本:決賽劇本原則上得與初賽劇本相同。
G. 評審:大學教授、戲劇專業人士及高中教師共五位。
H. 評分標準:(將保留公布與否的權利)
導演獎:劇本詮釋50%,舞台表現50%
劇本獎:文字40%,劇情30%,創意30%。
演員獎:英語表達與發音60%,演技40%。
團體獎:各短劇『整體表現』100%。
扣分規定:演出時間以15分鐘為限(包含中間換景時間),並有一分 鐘之緩衝時間,即15分01秒至16分00秒尚不扣分,自16分01秒開始扣分,且每10秒扣一分,以此類推。裝台、拆台各為五分鐘,逾時比照前述扣分標準。開演及結束時均由指導老師舉旗,工作人員依舉旗時間響鈴。第一次舉旗和第二次舉旗之間屬演出時間,第二次舉旗後拆台計時開始。為配合劇情需要,各校可於劇中安排歌舞演出,惟累計不得超過3分鐘,超出者取消參賽資格。
八、獎勵:
A. 初賽隊伍皆可獲參賽證明一式。
B. 入圍決賽隊伍均可獲得決賽當天比賽光碟一套,以及參賽證明一式。
C. 團體獎:分為公、私立兩組敘獎
公、私立兩組冠軍各一名,頒發獎盃一座、獎狀乙紙及新台幣壹萬元整。
公、私立兩組亞軍各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捌仟元整。
公、私立兩組季軍各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陸仟元整。
公、私立兩組第四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第五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第六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最佳舞台設計獎,頒發獎狀乙紙。
公、私立兩組最佳服裝設計獎,頒發獎狀乙紙。
D. 個別獎:
最佳導演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伍仟元整。
最佳原創劇本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伍仟元整。
最佳改編劇本獎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伍仟元整。
最佳男女演員獎各一名,頒發獎狀各乙紙及新台幣各伍仟元整。
最佳男女配角獎各一名,頒發獎狀各乙紙及新台幣各參仟元整。
注意事項:最佳男女演員獎及最佳男女配角獎之候選人,各校提名以1人為限。
九、版權: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所有參賽之劇本。
比賽錄影帶或光碟之製作權與發行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十、聯絡資訊:
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孫卉喬、汪淑慧、何月瑩助教
聯絡電話:(02) 7734-1804、7734-1803、7734-1806
傳真電話:(02)2363-4793
電子郵件: hcsun@ntnu.edu.tw、 shwang.tn@ntnu.edu.tw、 snoopy@ntnu.edu.tw
參考網址:www.eng.ntnu.edu.tw〈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十一、其他事項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在初、決賽前修訂並於指定網頁 http://app.asoce.com/ntnueng/index.php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