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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一: Q26 ,27 解析 柯爾伯格倫理困境是「海因茨的偷藥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從理論的觀點來看,海因茨應當做什麼並不重要。柯爾伯格理論要求參與者回答的形式是:重要的是什麼。[7]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論據,分別屬於6個發展階段:[5][12]

第一階段(服從):海因茨不應該偷藥,因為他會因此被捕入獄,意謂他成了一個壞人。或:海因茨應該偷藥,因為藥只值200美元,是藥劑師要價太高,海因茨曾經提出付錢,而且他又沒有偷別的東西。

第二階段(利己):海因茨不應該偷藥,因為監獄是個可怕的地方,而且可能他所思念的妻子活不到他出獄的時候。或:海因茨應該偷藥,因為如果他的妻子獲救,就會活得更快樂,即使他被捕入獄服刑。

第三階段(一致):海因茨不應該偷藥,因為偷竊是壞事,而他不是一名罪犯;或:海因茨應該偷藥,因為這是他妻子的盼望,他做了好丈夫該做的事。

第四階段(法律與秩序):海因茨不應該偷藥,因為法律禁止偷竊,這是非法的。或:海因茨應該偷藥,因為這是為了他的妻子 但仍然必須為所犯的罪行接受懲罰,並將自己所有的付給藥劑師。

第五階段(人權):海因茨應該偷藥,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生活的權利。或:海因茨不應該偷藥,因為科學家有權得到公平的報償。即使他的妻子生病了,也不能證明他的行為是正確的。

第六階段(普遍的人類倫理):海因茨應該偷藥,因為拯救生命的價值高於尊重他人的財產權。或:海因茨不應該偷藥,因為其他人也可能急需這種藥,也要考慮他們生命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