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布雷頓森林協定
布雷頓森林協定(英語:Bretton Woods Agreements)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協定。布雷頓森林體系(Bretton Woods system)是該協定對各國就貨幣的兌換、國際收支的調節、國際儲備資產的構成等問題共同作出的安排所確定的規則、採取的措施及相應的組織機構形式的總和。
歷史
該協定源自1944年7月,44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新罕布夏州「布雷頓森林公園」召開聯合國和盟國貨幣金融會議,稱為「布雷頓森林會議」。這次會議通過了《聯合國貨幣金融協議最後決議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兩個附件,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
核心內容- 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國際間就貨幣事務進行共同商議,為成員國的短期國際收支逆差提供信貸支持;
- 美元與黃金掛鈎,成員國貨幣和美元掛鈎,實行可調整的固定匯率制度(即35美元兌換1盎司黃金);
- 取消經常賬戶交易的外匯管制等。
「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兩大國際金融機構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前者負責向成員國提供短期資金借貸,目的為保障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後者提供中長期信貸來促進成員國經濟復甦。
美國作為儲備貨幣發行國的責任基本責任有兩點:
內在矛盾:美元供給過多則不能保證全部兌換黃金,供給不足則國際清償手段不足——此即「特里芬之謎」。
該體系的優點- 建立了以美元和黃金掛鈎和固定匯率制度,結束了混亂的國際金融秩序,為國際貿易的擴大和世界經濟增長創造了有利的外部條件;
- 美元作為儲備貨幣和國際清償手段,彌補了黃金的不足,提高全球的購買力,促進了國際貿易和跨國投資。
- 美元的清償能力和對美元的信心構成矛盾,表現為美元的國際貨幣儲備地位和國際清償力的矛盾、儲備貨幣發行國與非儲備貨幣發行國之間政策協調的不對稱性以及固定匯率制下內外部目標之間的兩難選擇等;
- 匯率體制僵硬,無法通過匯率浮動自動實現國際收支平衡,調節國際收支失衡的責任主要落在非儲備貨幣發行國一方,犧牲了它們的經濟發展目標。
20世紀50~60年代,歐洲多國經濟漸漸復甦,並認為這種固定匯率對國家不利,於是開始利用體系換取較為保值的黃金,自此美國的黃金儲備開始流失,迄今為止,美國已經流失了其三分之二的黃金儲備(美國原佔有全球黃金儲備的75%),但儘管如此,美國至今還是全球第一黃金儲備大國(美國黃金儲備目前約為8000噸)。
20世紀60~70年代,爆發多次美元危機,其後以1971年12月《史密森協定》(Smithsonian Agreement)為標誌美元對黃金貶值,同時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拒絕向國外中央銀行出售黃金,至此美元與黃金掛鈎的體制名存實亡;1973年2月美元進一步貶值,世界各主要貨幣由於受投機商衝擊被迫實行浮動匯率制,至此布雷頓森林體系完全崩潰。但直至1976年國際社會間才達成了以浮動匯率合法化、黃金的非貨幣化等為主要內容的「牙買加協定」。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作為重要的國際組織仍得以繼續存在至今,並發揮重要的國際作用。
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結束,也導致了今天美元與黃金的常態的反比例走向狀況(除特殊情況導致同升同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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