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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 2008年WEF台灣競爭力評比報告

2008 年 10 月更新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一、我國全球競爭力之評比概況

世界經濟論壇(WEF)於今年10月8日發布2008年「全球競爭力排名」。在134個國家中,我國排名17,較去年滑落3名(見表1)。亞洲國家中,我國仍位居第5,落於新加坡、日本、香港和韓國之後。

 

今年亞洲國家排名多呈退步,除新加坡(進2名,排名第5)、香港(進1名,排名11)及中國(進4名,排名30)的排名較去年進步外,其餘國家多為退步,例如:日本(退1名,排名第9)、韓國(退2名,排名13)、泰國(退6名,排名34)、印度(退2名,排名50)、印尼(退1名,排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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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評比方法 

WEF的「全球競爭力指標」是由3大類、12個中項、110個細項指標組成,其中7成為問卷調查指標(調查時間在今年2至3月間,調查對象為在台之國內外企業領袖或經理人),3成為統計指標(大多使用2006年至2007年間的資料)。

三、我國全球競爭力排名滑落之原因

三大類指標中,「創新因素」(8名)雖然表現最佳且進步2名,但「效率增強」(18名)及「基本需要」(20名)等二指標均退步1名,致我國整體競爭力下滑3名(見表2)。

─「創新因素」表現佳且進步2名的主因:我國產業群聚發展良好(1名)、專利權數多(1名,進步2名)、科學家與工程師充足(8名,進步6名)、產學研發合作緊密(10名)、國際配銷通路掌握得宜(11名,進步5名)、企業重視研發(16名,進步2名)等。

─「效率增強」下滑1名的主因:我國雖然在「高等教育與訓練」(13名)、「市場效率」(14名)、「技術準備度」(15名)等方面有不錯之表現,但是「金融市場成熟度」(58名)排名落後,尤其銀行健全度不足(117名,下滑3名),加上就業僵固性(104名)、開創新事業所需天數長(103名,下滑8名)、外人直接投資之法規限制(64名,下滑16名)等弱勢項目,拖累「效率增強」項目的排名。

─「基本需要」下滑1名的主因:在全球經濟趨緩、國際金融市場動盪之際,我國「總體經濟」仍能排名18名且進步8名,實屬難能可貴,另,「基礎建設」(19名)及「健康與初等教育」(20名)也有不錯之表現。然而,我國「體制」(40名,下滑3名)排名落後且退步,尤其犯罪與暴力事件造成企業負擔(35名,下滑7名)、企業財務稽核與財報不嚴謹(53名,下滑2名)、恐怖主義影響企業(60名)、小股東權益的保護不足(63名)等弱勢項目,致使「基本需要」項目的排名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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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提升競爭力之做法

依WEF的評比,我國的弱勢項目主要為:金融市場不夠成熟、勞動市場彈性不足、體制有待提升等三方面。近年來,政府針對我國競爭力相關弱勢項目,持續列管、追蹤改善。未來將特別加強的做法如下:

(一)提升金融市場成熟度

為因應金融市場環境之快速變遷,政府將持續推動金融改革,建構公平、透明化之金融法制環境,並提高金融市場成熟度與國際競爭力。同時,為擴大規模、提升金融競爭力,政府會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前提下推動金融機構之整併,整併的程序必須符合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及商業慣例,同時兼顧股東、員工及顧客的權益,以避免社會有財團化之疑慮。

(二)改善勞動市場彈性

為解決聘僱員工的僵固性,政府將針對我國勞動法令中的相關規範,例如定期契約、工時安排、部分工時等進行檢討,並研議適合我國經濟與勞動市場的「勞動市場彈性與安全政策」,促使勞動法規更具彈性,吸引投資,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但也要提供安全措施,保障勞工在行業、職業及地區間移動的就業安全。

(三)加強體制再造

公共體制方面,政府將持續藉由法規鬆綁進行法制革新以達成結構改革,進而改善國家體質並提升競爭力。實際作法則針對「整體法規架構」之因素,「由內而外」協調各部會提報鬆綁規劃;從法規使用者的角度,「由外而內」來做管制革新,透過多元管道廣納民間建議,提交行政部門研商推動,以避免行政部門陷入結構僵化的窠臼。民間企業體制方面,現階段優先項目是以推動服務業市場進入障礙的消除,跨業經營限制的放寬,資本、人才流動的自由化,各種營業規範的降低等為主軸,針對其中不合適的管制措施作鬆綁及合理的調整,務期提高市場的競爭程度和刺激創新的能量。

http://twbusiness.nat.gov.tw/page.do?id=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