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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 測驗卷 Q12 法國國會彈劾總統

法國與我國的憲法,對於總統的權利與限制是大同小異的!


列舉一下讓你瞭解:


1、總統得宣告解散國會。


2、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副署。


3、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不須經國會同意。


4、國會可對總統行使彈劾權。

總統執行職務,僅對其所為之叛國行為負有刑責。總統之彈劾,須經國會兩院採用公開且一致之投票方式,並獲兩院議員絕對多數通過,始能成立。總統由最高彈劾法庭審判之(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六十八條)。共和國設最高彈劾法庭。最高彈劾法庭在國會兩院每次全部改選或局部改選後,由國民議會及參議院就其議員中選出同數委員組成。最高彈劾法庭庭長由委員互選之。最高彈劾法庭之組織,職權行使規章及實施程式,以組織法定之(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六十七條

5、總統具有政治實權。


6、總統具又覆議核可權。


其次由於法國總統權利由前總統戴高樂開始,便有極高的政治實權,並且中央集權之程度極高,故法國為雙首長制國家裡,總統集權程度最高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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