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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1.比例投票制 小選區連記投票制 大選區連記投票制 大選區單記投票制? ...

名詞:

1.比例投票制
2.小選區連記投票制
3.大選區連記投票制
4.大選區單記投票制


1.比例投票制


  指選民在投票時,不投票給特定的候選人,而是投給特定的政黨(或團體),而參選的政黨(或團體)在選舉前,就會列出所有候選人的名單及順序,再依每個政黨(或團體)得票的比例來分配席次。


  例如:台灣今年年初立法委員選舉中的不分區立委,即是以此方式選出。


2.小選區連記投票制


  理論上,沒有這種選舉制度。所謂「小選區」,是指每一個選區只選出一名代表,由最高票者當選;而所謂「連記」,是指可以投給二位以上的候選人。


  同上述,既然是只選出一名,沒理由可以讓選民投票給兩位以上的候選人,因此,不可能有此選舉制度。


3.大選區連記投票制


  指一個選區可選出兩名以上的民意代表,選民在投票時,可以同時投給兩位以上的候選人,選舉結果,由最高得票的幾位當選。


  舉例來說,該選區可選出三名國會議員,有十個候選人參選,選民在投票時,可以投給其中的兩名議員,簡單的說,每個人有兩票可以投,最後的結果,由得票最高的前三名當選。


4.大選區單記投票制


  是指一個選區可以選出兩名以上的民意代表,但選民在投票時,只能選擇其中的一位,一人只有一票,最後,則由最高票的幾位候選人當選。


  例如:台灣在2004年以前的立法委員選舉,以及目前仍在實施的縣市議員選舉,都是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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