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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 台南市議員顏炎釧 當選無效定讞

2012/5/30
台南市議員顏炎釧被控99年(西元2010年)競選期間賄選,台南地方法院去年11月宣判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29日駁回上訴,顏炎釧當選無效定讞,將由國民黨籍的蔡育輝遞補市議員。顏炎釧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

  台南縣市合併後首屆市議員,已有陳進益、顏炎釧兩人因賄選案被控當選無效確定,分別由民進黨籍王錦德、國民黨籍蔡育輝遞補,蔡育輝遞補後,國民黨在台南市議會增為四席議員。

  台南地檢署99年11月數波搜索顏炎釧及其家人涉嫌在新營、鹽水等地,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賄選,當時顏炎釧夫妻被收押,但顏仍當選。台南高分院29日駁回顏炎釧上訴,顏當選無效定讞。由於顏炎釧是因賄選案喪失議員資格,依規定,由台南市第二選區的落選頭蔡育輝遞補,中選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辦理遞補。另涉賄刑事部分,台南地院今年3月判處顏炎釧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00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