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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 測驗卷Q8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乃「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意思表示」,即雙方「明知」而為虛偽之(民87, 110087)。

.效力: →在當事人間的效力:無效(民§87)。 →對第三人的效力: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民§87Ⅰ但書)。即善意第三人得主張該行為有效或無效。

.雙方當事人都皆欠缺內心的效果意思,而且彼此都明白相互的意思並非真實的意思。通常是出自於詐騙第三人之不法目的,所以這個第三人得主張其無效。

.例如債務人為逃避債務,與友人通謀,製造假債權。所謂通謀不僅雙方當事人皆欠缺內心的效果意思(非真意),且表意人此項非真意的意思表示對方所「明知」,並進一步相互故意為非真意的「合意」表示。

http://teacool.blogspot.tw/2011/03/for-by-87-1100878787-2011-03-182011-04.html

 花蓮縣縣長傅崐萁宣布將任命「前妻」徐榛蔚任副縣長,內政部昨晚以兩人近日的舉措,認定兩人離婚屬「通謀虛偽」,明顯是假離婚;

因此兩人仍是夫妻、人事令無效,將移請監察院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出一百萬元以上、最高五百萬元罰鍰。

 針對內政部指其離婚無效,傅崐萁廿二日深夜十一點多從縣長室發出新聞稿,表示願配合內政部的命令,也宣布取消任命徐榛蔚為副縣長。



�X�B: 假離婚怕被罰?....內政部祭鐵腕,傅崐萁趕緊取消妻子的副縣長任命 - 雲水人間的分享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giveman/3614343#ixzz27gEmba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