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7 :讓愛點燃新生──少年保護官盧蘇偉
讓愛點燃新生──少年保護官盧蘇偉 | |
宋英 | |
社會亂象頻傳,使得許多人對台灣前途憂心。事實上,這塊土地上有太多有心人,在各個角落,默默地關懷付出,盡一己之力,讓世界更為溫暖。台北電台《點燈的人》說的就是他們的故事,現在,透過光華,希望讓更多的海內外人士也來認識這些可愛的朋友。 青少年正如初昇的旭日,前程似錦。但萬一犯了錯,誤觸法網,人生的道路是否從此走進黑暗呢?會不會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板橋地方法院擔任少年保護調查官的盧蘇偉,他的答案是「不會的」。因為在十八歲以前犯的罪,刑期執行完三年之後,前科可以完全塗銷,如同一個沒有犯過罪的人。 盧蘇偉表示,未成年的孩子還未成熟,宜教不宜罰,他們犯的錯是可以原諒的。所以,十八歲以下的孩子,犯罪之後,在法律的處罰上,稱為「保護事件」,不是去處罰他,而是去協助他,站在保護的立場,保護這個孩子不再受到壞環境影響,讓他未來有新的發展,因此法院有「少年保護調查官」的設置。盧蘇偉扮演的正是這樣的角色。 持續十七年觀護生涯,輔導過三千名以上行為偏差孩子的盧蘇偉,因著特殊的成長歷程,非常重視自己的專業職責,因此傾注全部生命力輔導手中個案,他願將生命中所有的時間與這些孩子分享。 每當他接獲一個新個案,總會仔細深入的調查,犯罪孩子的身心狀況、家庭背景、社會環境,以及再犯的可能性,評估出最好的「處遇」。也許這孩子是無知、被利用、或偶然犯罪,因此,當然是可以原諒的。他在做「處遇」時,也就不只是根據罪的輕重,而是根據孩子的特質及需求考量,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最高原則,給予協助。 孩子到了少年法庭之後,經保護調查官的評估,法官會根據意見,給予最適當的「處遇」,分別有: 一、不付審理,或無罪判決。 二、訓誡:開完庭之後,到法院上課。 三、假日生活輔導(三至十次):利用週休假日接受生活輔導。 四、保護管束:期間三年,表現得好,六個月即可結束。 可以說「處遇」的過程,其實都是協助與教育。盧蘇偉對這些孩子的關注,也不僅在犯罪這一段,而是要了解孩子,犯罪之後,孩子有什麼想法?需要什麼樣的協助?進而協助他發展健全的身心,順利回歸社會。 「我能做的,就是給他一份關懷,告知一些成功的經驗,讓他對自己有一份新的肯定,認為『我還不錯,法院的保護官,願意肯定我,』」盧蘇偉表示,「只有愛,才能讓孩子重獲新生。」 盧蘇偉能對孩子付出真誠的關懷,並獲得孩子的信賴,緣於他的成長歷程也獲得父母、師長無盡的支持與關懷。 八歲時,盧蘇偉患了腦膜炎,因延誤就醫,致使部份腦功能受損,直到國小五年級才開始識字,是短暫記憶健忘症的學習障礙者,從小在「豬」、「笨蛋」的責罵聲中長大。老師為了教他看時鐘,帶著籐條在放學後特別指導,打到老師和他都哭了,還是不會。當他低頭拭淚時,發現爸爸躲在教室外,也在偷偷地哭。 民國四十九年出生於貧困礦工家庭的盧蘇偉,學習路程崎嶇坎坷,曾經手指頭寫字到變形,眼睛看書成弱視,還是經常考零分,國中換了三個學校,讀了四年,大學考了七年。 「我的父母從來沒有放棄我,」盧蘇偉說,在這過程中,父母一直無怨無悔的陪他成長,考試時只要有分數,便認為他已學到東西而給他獎勵。 他清楚記得,小學三年級下學期,有一天他第一次考到十分,而不是考零分,他父親高興的拿著考試卷衝到屋外大喊:「啊!我兒子考有分了!」還叫媽媽買了一隻雞腿給他吃。有個鄰居跟他們抗議:「你們這樣教小孩對嗎?你們沒看過分數嗎?考十分這麼希罕啊!」他媽媽說:「就是沒看過分數,才這麼歡喜。」那鄰居將他兒子五張考卷拿出來,四張一百分、一張九十分,說道:「少一分打一下!」當眾將孩子打了十下屁股。這件事情深切的影響盧蘇偉日後從事輔導工作的態度,他不在乎孩子犯什麼錯,而在乎的是孩子做對了什麼?在這歷程當中得到了什麼? 在盧蘇偉生命當中,有一位很重要的貴人,即是現任台北市立師院幼教系系主任盧美貴。「她是因為我這個學習障礙的弟弟才去學教育的!」 盧蘇偉感恩的說:「我小學是全校倒數第二名畢業,姊姊是我國中一年級的班導,她發現帶我有困難,把我送到啟智班,我國中讀了四年,畢業也考不上高中,而去就讀高職。後來考大學花了七年時間、考了五次,最後因退役軍人加分,才考上輔大社工系及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我選擇了後者。」盧蘇偉印象很深刻,姊姊每次看到他的成績就哭,最後一次看到他考上大學的成績,她還是哭。他問她:「我沒考上妳哭,為什麼我考上了,妳還是哭?」姊姊激動的說:「從現在開始我可以不哭了。」 讀到大二,上了一門「心理測驗」,盧蘇偉的生命更是從此改觀。當時的恩師馬傳鎮教授,極花心思地讓他做了幾十種不同的智力、人格、性向、職業……等測驗,分析結果,發現他在有關短暫記憶、數的學習上,接近智力障礙;但有關創造分析、邏輯思維、組合整合、藝術創造方面,他卻有接近天才的表現。於是,他體會到自己不是笨,只是聰明的地方跟別人不一樣,之後他不再只勤於讀書,而是有效率的讀書,大學畢業時得到全系第三名,當年並以第三名考上高等考試「司法行政觀護人」科。從此他真正體會到學習的樂趣,活出生命的快樂。 為了回報父母與師長的支持關愛,他終生獻身公益,擔任行為偏差迷途少年的保護官,並現身說法,指導家長、老師如何協助學習障礙的孩子。他堅定相信:「一個孩子不會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會什麼?一個孩子做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對了什麼!」 在他幫助人的歷程中,他發現「每個人都會做錯事,任何錯事,對做錯者會產生正面和負面的兩種影響。就像錢幣的兩面,一個人做錯事,在他內在裡是有幫助的,一個罪人在內在裡也可以有聖人的光輝,」他呼籲,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進行深度的探索,如此,犯錯的人才能昇華,不會白白犯錯,生命最終也才能得到真正的喜樂。 盧蘇偉擔任少年保護調查官,不僅關心孩子,更關心孩子成長的環境。圖為他參與社區父母成長班的教育課程,期能藉著教育父母,使青少年犯罪趨於減少。 | |
資料來源:光華畫報雜誌社 92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