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us (06)505-2916 . FAX(06)-5052917

L3: 貝佛里奇報告書

 

貝佛里奇模式來自貝佛里奇爵士為英國設計的社會安全制度藍圖,主張國家對於國民遭遇所得能力中斷或喪失,以及因生育、結婚、或死亡等導致特別支出時,提供最低生存保障,以免貧窮匱乏,在「貝佛里奇報告書」中貝佛里奇極力強調社會保險的重要性,認為應該建立統一完整的社會保險制度,以替代當時分歧的保險制度(柯木興、李安妮,199660)。其所提出的社會安全制度原則包括均一最低給付、均一保險費負擔、行政責任統一、給付適當性、綜合性保險、國民分類保險 (詹火生,楊瑩,199430-33)。(http://www.ncu.edu.tw/~cge/4/culture/15/7.htm

1942年英國貝佛里奇報告書(The beveridge report :social insurance and allied social service )中提出「福利國家」(Social welfare states)之概念,建議建立一套完整的社會安全體系,同時認為政府有責任提供衛生、教育、住宅及就業等方面措施,這種強調政府責任的論點,在此時期達到高峰(行政院,198913)。(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33/33-09.htm

1942年「社會保險與聯合服務」報告書,【所謂的聯合服務就是將social services統籌起來處理】建議英國開創一個涵蓋全民的「社會安全網」(social safety net),視社會保險為一個「自動的穩定器」。其特點: 1. 普及式,涵蓋全民【這和前面不一樣,前面是涵蓋勞工成為一個屬類】; 2. 均一給付; 3. 維持國民最低基本生存【重點在「最低」(minimum);保險費支付原則,而非稅收支付原則【國家就成為一個大保險公司】。其實踐的典型代表:1948年的「國民健康服務」【Cf.:今日英國醫療品質,英國的公醫制度備受討論、爭議很大,原因就在於它辦得不成功。】(http://www.sisterhood.org.tw/thesis/thesis_003.asp

註:Beveridge原為英國社會安全之父-貝佛里奇爵士(Sir William Henry Beveridge, 1879~1963)的名字。該人曾在194212月發表「社會保險及其相關福利服務」(簡稱「貝佛里奇報告書」),成為英國國民保險及相關福利服務等社會安全制度建構的藍本。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130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