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全國指考第5次模擬考
101學年第二學期全國第一次指考 模擬考解析
Q10:
練習律是指:任何的概念或反應行為的建立,需經過長時間及多次的練習,練習時又需出於自己意願,而且要持之以恆,才能有效果。相反的,概念或反應行為的建立若不經過刺激與反應多次練習聯結,則聯結將不牢固,概念或反應行為也不易建立。此假設經過多次的實驗研究,頗受批評與爭議。因此在一九三○年以後,桑代克也覺察到學習若只是靠練習,其進展速率不明顯;學習要能有進展,必須靠增強因素的配合。因之,他又提出效果律來解釋學習的原理。
Q20:
烏腳病,為1950年代末期,臺灣西南沿海地區特有的末梢血管阻塞疾病,因患者雙足發黑而得名。其中又以八掌溪下游南北兩岸的嘉義縣布袋鎮、義竹鄉及臺南縣學甲鎮、北門鄉(今臺南市學甲區、北門區)等四個濱海鄉鎮案例最多。[1]
烏腳病很早就確定為飲用深井水有關,隨著自來水普及後病患已大幅減少。而當地深井水中含有高量砷,因此被懷疑是可能之致病因,然烏腳病其真正致病原因仍未明確,據臨床研究、文獻報告、病理組織、流行病學、動物實驗以及生物統計學顯示可能與井水中的砷(arsenic,As),螢光物質(fluorescent compounds, humic acid,HA),土壤中的腐質酸(humic acid)、麥角生物鹼,或其他營養遺傳基因等生態循環有關聯。
西南沿海地區的烏腳病在近年已漸控制、遺忘。但四十年後(1996年)又在宜蘭縣頭城鎮、五結鄉沿海發現地下井水含砷量過高,出現20餘例疑似烏腳病的病人。此外,由於中國大陸、菲律賓、蒙古、羅馬尼亞、智利、阿根廷、墨西哥等地工業污染河川,居民改飲含砷井水,導致其他地區產生亦產生烏腳病類似案例。
Q30:
林東茂老師談刑法
刑法皆處理惡緣,亦即冤孽,美好的因緣不會落入刑法範疇。冤孽的超渡需要慈悲高遠的佛法。我想提醒讀者,不要讀了刑法之後,甚至一切法律,心田裡種滿無數請求權的根苗,卻不留為人設想的餘地。習得爭鬥而失去悲憫。剛猛的少林功夫必須濟以無限仁心,方可獲得致高進境,並免走火入魔。這絕非虛玄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