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式民主是大陸政府從90年代初開始提出來的,主要內容就是後來所講的基層民主。核心是基層群眾組織的選舉和自治,包括農村的村委會選舉和村民自治,以及城市的居委會選舉和居民自治。所謂的動員式民主就是政府是主動的,鼓勵基層群眾舉行以選舉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民主。社會一開始不相信政府,但是政府保證這個民主是真的,老百姓選舉產生的村委會領導人保證有權,政府一定認帳。開始政府做到了這一點。一時之間基層民主非常旺盛,有不可阻擋的發展勢頭。
突破不成 直線倒退
動員式民主在中國發展的最高點是世紀之交時期,出現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像鄉鎮長的直接選舉,最有名的是1998年四川步雲鄉鄉長直接選舉,表明基層民主要向上發展到政府領導人的選舉。2003年出現了許多獨立候選人參選基層人大代表,表明基層民主在向縱深發展,社會需要更多的民主。其中尤其是以鄉鎮長直選最為重要,代表了基層民主發展的一個高度,當農村的選舉達到一定程度,所有人都希望它有突破,就是從群眾組織的選舉向政府領導人的選舉發展。這種嘗試一直進行到2004年,當時在雲南紅河州出現了7個鄉鎮長直接選舉的案例。但是這個突破讓最高層給攔下了,中央三令五申規定鄉鎮長的直接選舉是違憲行為,必須制止。從此大陸的基層民主就開始直線下滑,不斷倒退。從整個趨勢來看,一直在倒退,導致了一個蓬勃發展的基層民主的失敗。
動員式民主失敗的內在原因在於是讓基層的群眾組織有民主,可以選舉村委會的領導人,但是不及於鄉鎮一級和縣一級,也就是政府不動,仍然是任命的,和社會無關。此在農村造成了村委會選舉之後,村委會和鄉鎮之間,以及村裡村委會主任和黨支部書記之間的矛盾。鄉鎮的領導通過村黨支部來體現,在村裡他的代言人就是村的支部,於是黨支部和村委會這兩個組織出現矛盾。誰的權力大?權力合法性有了爭執。從黨的利益出發,中央斷定,黨支部領導村委會,中央就實際上打破了政府對選舉產生的村領導人的認帳。
現實利益的衝突
動員式民主背後實際上還有一個現實的利益衝突問題。從1993年開始,大陸實行分稅制的稅制改革,中央拿走大頭的中央稅,很小一部分的地方稅留給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沒有資金來源的情況下,開始將手伸向了農民。他們開始向農民要錢,這先造成了農民負擔重的問題,引起了農民的不滿;之後又將手伸向了土地,強行將農民的土地和房子拿走,造成了農村出現了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無論是向農民增加負擔,還是要強搶農民的土地房子,地方政府都首先要控制村委會,只有得到村委會的批准和同意,這樣的目的才可以實現。而要達到控制村委會的目的,就要控制村委會的選舉。這樣農村基層的選舉就從真變假,農民支持的候選人無法當選,政府支持的候選人就通過賄選和操縱選舉而當選。而中央政府對這種現象或者是視而不見,或者是無能為力,只是聽之任之,任憑地方政府控制了選舉和基層民主。
江澤民時期維持了一個基層民主,就是村委會選舉,但是不得向上發展;現在基本上連基層民主都不要了,在維穩的前提之下,核心就是維持穩定。在2011到2012的基層人大代表選舉中,從社會上出現了成千成萬的獨立候選人,但是在政府的操縱下,各地的獨立候選人幾乎全軍覆沒,基層民主破滅。
基層民主的失敗,造成了大陸基層政治的緊張和衝突,到處可以看到農民的不滿和農民的反抗,農村處於破產和風雨飄搖之中。在城市也是一樣,到處是社會和政府的衝突。這個問題必需要解決了。解決問題的出路還是要從民主發展入手。必須要給大陸人民真正的民主和自治,基層政府必須要實行公眾的直接選舉。只有給人民真正的政治權力,才可以推動大陸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的公平發展。希望18大的新領導人能夠吸取歷史的教訓,實行真正的民主政治和給社會充分的自由,而不是假民主假自由。
(作者為大陸世界與中國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