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726解釋 特殊工作仍受勞基法保障
大法官726解釋 特殊工作仍受勞基法保障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1月21日 下午5:58勞基法允許保全、航空業、急診病房等特殊行業可超過工時上限,但公司須將契約送請主管機關核備。有保全不滿超時工作又沒拿到加班費,因此以公司沒有依法核備,契約無效告上法院。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726號解釋,要求資方必須將契約送請主管機關核備,如果沒有核備,就必須回歸基準工時,並依照規定給與加班費。
(潘千詩報導)
有七名現金運送保全員,因屬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的特殊工作,但他們每天工時超過八小時又沒有加班費,所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結果被判決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做成726號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李玉卿說,法院對類似爭訟案件,應作成有利勞工的判決,不因契約沒有向主管機關核備而受限。
簡單解釋,大法官認為,如果雇主沒有核備,契約必須回歸基準工時,避免影響勞工權益。
司法院表示,解釋出爐後,員工可依此聲請再審,大法官也要求法院必須依照個案,秉持勞基法勞工最低保障精神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