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2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00033234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閱該府原函(如附件),如有旨揭獎學金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府獎學金承辦人黃馨怡小姐(電話:03-8462860分機225)。
三、檢送旨揭原函、申請表件及學校名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