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一案,請於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星期一)止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下稱該局)111年3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10020865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請至該局https://reurl.cc/8WZEK4下載)。
(二)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
2、申請推薦名單應通過各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3、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薦。
4、請各校務必協助配合依獎項類別分類送件。送件時務必連同「申請總表」一併寄出,總表填寫後請逐級核章。
5、請各校將「申請總表」及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者之「得獎感言可編輯檔及生活照片電子檔」以email寄出。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或註冊組長汪組長03-4981464#212。
三、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申請總表及同意書,請至該局網站(https://reurl.cc/8WZEK4)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