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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實中教師甄試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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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初試成績最低錄取標準及進入複試人員名單

依據: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章及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初試成績最低錄取標準如下:

(一)高中部數學科:34分。

(二)國中部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55分。

(三)國中部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82分。

(四)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75分。

(五)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46分。

二、進入複試人員名單如下(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一)高中部數學科:A11501001A11501006A11501008A11501013A11501019A11501021A11501023A11501024

(二)國中部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B11501007B11501008B11501009B11501011B11501018B11501026B11501027B11501031

(三)國中部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B11502003B11502005B11502007B11502009B11502011B11502012B11502013B11502014

(四)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B11504001B11504006B11504010B11504012B11504026B11504030B11504031B11504033

(五)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B11505002B11505003B11505004B11505005B11505007B11505008B11505009B11505010

三、因報名人數未達進入複試人數,直接進入複試科別如下:

(一)國中部自然領域理化專長

(二)國小部一般

(三)國小部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

(四)雙語部國小教育階段一般

四、參加複試人員請於11568(星期一)上午830分至1130分、1330分至1630分前,檢具簡章所列之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辦理複試報名,建議各科分流報名時間如下:

(一)高中部數學科、國中部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國中部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國中部自然領域理化專長、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上午830分至1130

(二)國小部一般、國小部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雙語部國小教育階段一般:下午130分至430

五、如經審核資格不符,或於複試報名當日未完成複試報名手續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

六、如導致該科參加複試人數低於簡章所定人數,就該科初試成績高低依序遞補,並以遞補一次為限,有關遞補人員准考證號碼及證件審查事項,將於11568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教師甄選專區,請自行留意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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