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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初試成績最低錄取標準及進入複試人員名單
依據: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簡章及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正式教師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初試成績最低錄取標準如下:
(一)高中部數學科:34分。
(二)國中部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55分。
(三)國中部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82分。
(四)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75分。
(五)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46分。
二、進入複試人員名單如下(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一)高中部數學科:A11501001、A11501006、A11501008、A11501013、A11501019、A11501021、A11501023、A11501024。
(二)國中部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B11501007、B11501008、B11501009、B11501011、B11501018、B11501026、B11501027、B11501031。
(三)國中部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B11502003、B11502005、B11502007、B11502009、B11502011、B11502012、B11502013、B11502014。
(四)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B11504001、B11504006、B11504010、B11504012、B11504026、B11504030、B11504031、B11504033。
(五)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B11505002、B11505003、B11505004、B11505005、B11505007、B11505008、B11505009、B11505010。
三、因報名人數未達進入複試人數,直接進入複試科別如下:
(一)國中部自然領域理化專長
(二)國小部一般
(三)國小部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
(四)雙語部國小教育階段一般
四、參加複試人員請於115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13時30分至16時30分前,檢具簡章所列之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辦理複試報名,建議各科分流報名時間如下:
(一)高中部數學科、國中部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國中部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國中部自然領域理化專長、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國中部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二)國小部一般、國小部藝術領域視覺藝術專長、雙語部國小教育階段一般: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五、如經審核資格不符,或於複試報名當日未完成複試報名手續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
六、如導致該科參加複試人數低於簡章所定人數,就該科初試成績高低依序遞補,並以遞補一次為限,有關遞補人員准考證號碼及證件審查事項,將於115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教師甄選專區,請自行留意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