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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國立南科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131日初訂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981124台研字第0980187124C號令辦理。

二、1001221日本校100學年上學期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

貳、目的

一、持續教師精進教學品質,增進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成就與表現。

二、發展教師專業成長機制,促進校內專業對話與溝通,增進教學知能。

三、發現教師教學表現成就,激勵教師工作士氣。

四、形塑校園教學專業文化,提昇教師教學專業及實務分享氛圍。

參、參與計畫類別:逐年期組初次申辦

肆、實施時間:自10171日起至102630日止

伍、評鑑層面:依據教育部申辦計畫,以「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為辦理層面。

陸、參與人員:本校教師計24人,參與本計畫者共14人,參與人員詳如附件一。

柒、實施內容:

一、期程設計

    年度

內容

101學年

實施層面

1.課程設計與教學

2.班級經營與輔導

評鑑方式

1.教師自評

2.正式評鑑:含教學觀察檔案評量

3.非正式評鑑:以教學觀察為主,作為校本規準調整之重要參考依據

參與人員

1.正式評鑑:全體參與教師

2.非正式評鑑:全體參與教師

備註

 

 

二、內容規劃:

1.1017月推動小組開始運作,相關人員參加各項人才培訓。

2.1018月底前辦理校內實施流程說明會。

3.1019-12月進行校本評鑑規準及指標之討論,同時進行非正式評鑑作為規準討論及調整之依據。

4.1021月製作及發放評鑑手冊(含評鑑規準及工具)

5.1022月底排定評鑑人員與受評者。

6.1022月至3月前進行課室觀察、專業檔案建置及自評。

7.102415日前受評者提交自評及專業檔案予評鑑者。

8.102420日前提交評鑑結果(含綜合報告及專業成長計畫)予承辦主任,承辦主任於430前彙整評鑑文件提交推動小組。

9.102515日前發放評鑑結果通知。

10.102610日前完成辦理本案綜合報告。

三、實施期程甘梯圖

             實施日期

實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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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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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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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101學年

推動小組開始運作

 

 

 

 

 

 

 

 

 

 

 

 

辦理評鑑說明會

 

 

 

 

 

 

 

 

 

 

 

 

校本評鑑規準及指標討論

 

 

 

 

 

 

 

 

 

 

 

 

製作及發放評鑑手冊

 

 

 

 

 

 

 

 

 

 

 

 

排定評鑑人員與受評者

 

 

 

 

 

 

 

 

 

 

 

 

進行課室觀察、專業檔案建置及自評

 

 

 

 

 

 

 

 

 

 

 

 

提交評鑑文件

 

 

 

 

 

 

 

 

 

 

 

 

發放評鑑結果通知及專業社群調查、分組

 

 

 

 

 

 

 

 

 

 

 

 

完成本案綜合報告

 

 

 

 

 

 

 

 

 

 

 

 

 

玖、推動小組組織與任務:

一、推動小組組織架構:

()召集人(校長):林坤燦

()執行秘書(教務主任):邱相銘

()教師代表5(由教務會議中推選之):蕭幸茹、郭哲良、林盈宏、李睿益、黃寶慧

()家長會代表1(由家長會中推選產生):詹明才(會長)

()其他2(行政代表):學務主任、教學組長

()各項代表於辦理本案期間,如遇離職,則於次學年初改選之。

二、推動小組任務:

()推動本校進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依據實施進程,定期召開相關工作會議。

()規劃、薦送評鑑人才培訓及任務委派。

()協調安排評鑑人員、教學輔導教師服務委派。

()解決實施評鑑過程中產生的各項問題。

 拾、經費來源:依教育部年度實施計畫之核補項目,由教育部專款補助,並依本校實際需求逐年核實申請。

拾壹、預期效益

一、將能完整實施「教師專業評鑑」與「教師專業發展」結合之專業成長循環機制。

二、參與本計畫之教師將能透過本計畫不斷省思與檢討改進,成為掌握有效教學能力的專業教師。

三、將能為參與本計畫之教師協助其積極建構、參與相關教學社群,提昇教師教學合作能力,藉以影響學生成為合作學習者,積極參與各項學習活動。

四、將能協助參與本計畫之教師了解自身的教學現況與問題,提供教師必要的支援,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與自我實現,以提升學校教育品質。

五、將能提供教育主管機關辦理本計畫之成效與資訊,並能作為日後實施相關制度與政策之參考。

拾貳、本計畫經本校推動小組通過,報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