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度英語話劇比賽實施計畫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度英語話劇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提高學生學習英語興趣,提英語口語表達的能力,激發創作潛能,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及
欣賞戲劇的眼光。
二、參賽對象:高二各班以班級為單位。
三、比賽日期:
四、比賽地點:遠見國際會議廳。
五、主辦單位:教務處
六、協辦單位:高中英文科教學研究會
七、比賽方法:
(一)每班一組報名參賽。
(二)每組表演時間為8-10分鐘,上台前佈景安置及下場拆佈景時間以不超過1分鐘為原則。
(三)繳交演出劇本、一百字左右劇情大意、導演、編劇及演員表。劇本為創作或改編,請務必註明原著作者、改編者姓名。
(四) 若因劇情需要歌唱舞蹈等橋段,勿超過整體表演時間的五分之一。
八、前置作業流程管制如下:
(一)
(二)101年04月16日(二)放學前繳交劇本大綱,字數約一百字左右及正式英文劇本各乙式五份(格式請參閱附件,請自行自學校首頁下載打字,請勿自行設計),遲交劇本者將喪失評選最佳劇本之資格。
(三)綵排時間可利用
(四)101年04月22日(一)下午第六節正式比賽。
九、比賽規定:
(一)所需道具、音樂、佈景應自備;服裝得依劇情需要准予外租,唯需以節約為原則;道具、佈景等請同學自行設計,並把握節約及資源再利用的原則,不得斥資外租。在演藝廳現場演出,嚴禁色情暴力之語言、動作及情節,並禁用危險道具,如仙女棒、刀劍等,另外各班需選出負責燈光及音效的現場操作人員。
(二)比賽場地配有音響擴音設備,可放錄音帶及CD,以及麥克風。請同學參酌以上設備加以運用,可自備夾式小蜜蜂麥克風,各班不得另行租用其他燈光音響器材,以達公平原則。
(三)需經任課老師同意借課才可以於課堂中練習,並請任課老師負責班級秩序的維持,煩請同學多利用課餘時間練習。
(四)比賽當天全程攝影。
十、評分標準:
(一)-語言(Language):發音咬字清晰及流利:佔45%。
(二)-演技(Acting):角色詮釋及演出:佔45%。
(三)-舞臺效果(Stage Effects):配樂、音效、服裝:佔10%。
(四)-演出時間,不足或超過一分鐘扣總分2分,以此類推。
(五)-秩序不佳,列入扣分。
十一、
獎項:
(一)團體獎:
1.最佳戲劇獎:錄取前二名,發獎狀獎勵。第一名組別演員每人嘉獎1次,評分標準以各短劇的「整體表現」為主。。
2.最佳舞台設計獎:錄取前二名,發獎狀獎勵。第一名組別舞台設計人員每人嘉獎1次,評分標準以舞台道具、佈置總體表現為主,外租道具、燈光、音響將喪失該項獲資格。
(二)個人獎:
1.最佳導演獎:錄取一名,評分標準舞台表現40%,詮釋30%,統一連貫性與時間控制30%。
2.最佳劇本獎:錄取一名,評分標準劇情40%,創意30%,文字30%。
3.最佳演員獎:各隊錄取一名,評分標準英語表達與發音40%,演技30%,情緒表現30%。
4.上列個人獎皆發獎狀獎勵並嘉獎1次。
十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演員表、工作分配表及劇本若有更換需要,應於101年04月17日前至教學組辦理更換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二)各班排演如需使用國際會議廳,請老師先至總務處登記,領取鑰匙,依規定使用,並於結束後關閉門窗、電源等,再將鑰匙歸還總務處。
(三)比賽結束後,各隊應將所有自備之道具、器材及垃圾清理乾淨,違者將罰以愛校服務三次。
十三、本計畫經 校長核淮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