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
南科實中學雜費減免申請說明-高中部(新版)
1. 附表一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doc
【重要消息】
2015/06/23 2015/06/03公告之免繳附相關證明文件之資訊,經查證,其對象僅為教育部所轄之公私立學校。本校
為科技部學 校,故仍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2015/06/03 中華民國104年5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60437號
自104學年度起,各校辦理旨揭學雜費減免補助作業,學生將免繳附相關證明文件,由教育部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統一向衛生福利部「全國社政資訊整合系統」
線上電子查驗學生身分。
2014/09/04 因應103年免學費政策,學雜費減免資格如下:
(1)可申請免學費者:一般生、中低收入戶、輕度殘障、中度殘障、特殊境遇
(2)不可申請免學費者:低收入戶、原住民、軍公教遺族、重度殘障、公務人員子女補助
2014/08/25 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請領學雜費減免之作業說明
【相關表件】
【免學費相關(103學年度起適用)】
【相關法規】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2015/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