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高中社會科高中社會科

複習卷第七回Q34 柯爾柏格(Kohlberg)的三期六段論

柯爾柏格(Kohlberg)的三期六段論

1.前習俗道德期(0~9

(1)避罰服從取向:行為後果是否受懲罰

(2)相對功利取向:利益交換

2.習俗道德期(9~20

(3)尋求認可取向:社會從眾、好孩子形象

(4)遵守法規取向:信守法律、重社會秩序

3.後習俗道德期

(5)社會法制取向:社會大眾利益

(6)普遍倫理取向:正義、人權

 

層次1 前慣例期(Pre-Conventional)
並沒有道德觀念,凡事只會著重個人利益和只為滿足自己而行事。
 階段1 避罰服從取向(Obedience and punishment orientation)
只單純地為免被懲罰而服於規範,不會考慮其他事情。
階段2 相對功利取向(Self-interest orientation)
視會被人讚賞的行為作規範,為得到因讚賞而取得的利益而遵守規範。


層次2 慣例期(Conventional)
道德觀念是以他人的標準作判斷,以此作為發展自我道德觀念的方向,因為這個層次的兒童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
 階段3 尋求認可取向(Interpersonal accord and conformity)
為了取得成人的好感,而遵從成人定立的「好孩子」標準的規範( The good boy/good girl attitude)。同時亦認為滿足大眾期望的行為便是好的行為,因此會有較強的從眾表現。
階段4 遵守法規取向(Authority and social-order maintaining orientation)
認為法律至高無尚的權威,並服從大眾所定下的各種規律作為道德規範。
 
層次3 後慣例期(Post-Conventional)
道德觀念已超越一般人及社會規範,對自我有所要求。
 階段5 社會法制取向(Social contract orientation)
相信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和大眾的共同最大利益而制定的,一切會以大眾的利益,但仍有不足之處,所以有些時候應為了大眾的利益而作出違法。
階段6 普遍倫理取向(Universal ethical principles)
憑自我心行事。
儘管法律有所限制,不過若因此而無法實踐自己的道德觀念,縱使犯法也在所不惜,因為那些法律是有違其建立的原意。
處於這個階段的人,會認為他所做的全為了全世界人類的福祉著想。 http://zh.wikipedia.org/zh/%E7%A7%91%E7%88%BE%E4%BC%AF%E6%A0%BC%E7%9A%84%E9%81%93%E5%BE%B7%E7%99%BC%E5%B1%95%E9%9A%8E%E6%AE%B5%E7%90%86%E8%AB%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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