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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姿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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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姿穎 | |
| 鄭柔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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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柔妤 | |
| 鄭柔妤 |
說明:
一、為鼓勵女性學生投入數學及理學相關領域,並增進本校與各高中之交流互動,特提供本獎助學金資訊及巡迴演講內容,請貴校協助宣導。
二、「東海大學女數學家獎助學金」自 115 學年度起每學期提供最多12名獎助名額,每名新臺幣63,000元整;符合條件者四年最高可獲逾新臺幣 50 萬元整之支持。
三、本校理學院巡迴演講內容包括學系簡介、女性獎助方案及數理領域職涯發展等,倘貴校有邀講需求,敬請逕與本校智慧計算暨應用數學系聯繫安排。四、旨案相關資訊內容業已公布於本校智慧計算暨應用數學系網站。
臺南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請參閱附檔及以下網址:
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797
主旨:
有關本市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三、申請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人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下載申請書或依 本文函附申請書填寫。
(二)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三)申請人將申請書及各類附繳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應加蓋學校審核章)繳交就讀學校承辦人進行初審及核章(學校關防、處室圓戳章、承辦人職章皆可):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年7月1日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3)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2、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四)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承辦人彙整初審合格之申請書並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上網填報,並於114年11月18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市富岡國中總務處(地址:326005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456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桃園市獎學金)彙辦。
四、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換算為百分制分數。
五、本局預定於115年4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網站」公告,並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學生。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六、有關獎學金之頒發,由本市富岡國中協助於114年7月底前直接電匯至學生金融帳戶中。
七、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富岡國中總務處謝老師,電話:034721113分機510,或洽本局國中教育科許小姐,電話:03-3322101 分機7525,E-mail:10037723@ms.tyc.edu.tw。(學校承辦人可加入群組https://line.me/ti/g/jKUcpZQKFZ)
八、檢送「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實施要點及學生名冊(空白)、申請書(空白)及群組QR code各1份;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下載。
函轉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延長申請至114年10月17日,相關資料如附件,請貴校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0月13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105705號函轉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114年9月30日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林小姐詢問(電話:04-2299-0483,轉分機5562)。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3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100857號函轉澎湖縣政府114年9月22日府教國字第1140913773號函辦理。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府承辦人詢問(電話:06-9274400,轉分機462)。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114年9月12日腦麻字第1140900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日期至114年10月31日止,有關申請資格及相關文件詳細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www.reuel.cc/0W1XXo)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三、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要點修正於本局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五、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六、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電子檔案請傳送至承辦人電郵信箱及電聯確認),至遲於114年10月15日前務必以函文送達本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七、全國各私立大專院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敬請一併轉達周知。
八、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