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us (06)505-2916 . FAX(06)-5052917

轉知 蔡政宏 - 學務處 | 2020-02-24 | 點閱數: 203

一、依據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109 年 2 月 10 日殘總字第 10900000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細節請詳閱附件,重點如下:
(一)申請期限:至 109 年 3 月 10 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請申請人逕寄正本審查資料至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郵遞區號: 10489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1 樓)。
(三)正本審查資料請依「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申請及審查要點」規定備妥,並應包含以下內容:
1、零至十八歲完整之個別化教育輔導計畫。
2、在學期間轉銜服務各類資料表(應蓋各階段學校機構關防)。
3、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身心障礙醫療鑑定機構,應以五年內,完整診斷證明及病程紀錄影本(應蓋各醫院機構關防),包括心理學家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詳細觀察紀錄,其分析報告應詳細述明標準化智力測驗分數(包括各分量表分數及差異分析)及適應行為功能詳細分析報告。
4、訓練史及運動限制調查表。
5、經國際智障者運動總會審查通過,並註冊為智障運動員認證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餘資訊請參考該總會網站,網址: http://www.ctsod.org.tw/public/news_data.aspx?id=250 。正本: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直轄市政府體育(運動)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hs.nnkieh.tn.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csn%3D4%26nsn%3D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