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 108 年 9 月 9 日韓教字第 1080000112 號函及 108 年 9 月 19 日召開之臺灣國際教育旅行聯盟總會及分會長第五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韓方為增進臺韓二國之教育交流與相互理解,賡續援例邀請我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至韓國參加國際教育交流旅行參訪,說明如下:
(一)日期: 109 年 2 月 8 日(星期六)至 2 月 12 日(星期三),共 5 天 4 夜。
(二)經費:參訪者機票及在韓食宿、交通由邀請單位負擔;參訪者自付零用、購物、護照費用,保險費由參訪者於國內自行付費加入旅遊保險,以保障自身安全。
三、基於平等互惠及國際交流禮儀,獲遴選參加 109 年度應邀赴韓國教育旅行參訪交流活動之學生需配合學校安排接待同年度來臺訪問之韓國學生,不得異議。
四、有意參加者,請務必於 108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前,依實施計畫完成報名程序,並將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等相關資料(以郵戳為憑)寄至承辦學校(地址: 404 臺中市北區健行
路 111 號);如有疑義,請逕洽臺灣國際教育旅行聯盟總學校承辦人簡先生(電話: 04-22334105#6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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