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 109 年 3 月 1 日起新增短延時大豪雨降雨量標準案
說明:
一、中央氣象局為強化短延時強降雨現象之災防預警,前於 104 年修訂豪(大)雨特報降雨量標準,除原本 24 小時累積雨量條件外,對大雨、豪雨分別增列「1 小時雨量達 40 毫米以上」、「3 小時累積雨量達 100 毫米以上」短延時強降雨條件。
二、為更進一步反映短延時強降雨之致災性,以提高各界對降雨災害的警覺,強化防救災應變處置效能,爰針對豪雨中之大豪雨再增列「3 小時累積雨量達 200 毫米以上」之雨量標準。
三、有關新修訂之豪雨特報資訊,氣象局已於官網(網址: https://www.cwb.gov.tw )、「生活氣象」App 及 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