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 1 次教師甄選複試考生注意事項
一、各科考生共同注意事項
(一)、複試報到時間為 6 月 7 日(日),請於 8 : 00~8 : 20 至考生報到處進行報到,逾時不候,視同放棄。
(二)、請攜帶准考證、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報到處及各試場應試。
(三)、考生報到後請至考生休息室等候(室內空間請戴上口罩),工作人員依口試及試教時間約提早 5 分鐘叫號,
請隨工作人員至口試試場或試教準備室進行抽籤準備。
(四)、 9 : 00 依口試及試教時間表開始進行口試及試教準備。
(五)、時間表若有延遲情況,以試教及口試現場之碼表計時為準,請考生注意考試時間並於考生休息室或試教準備室等待,
本校將有工作人員帶領至各試場應試。如因考生個人因素導致應試時間延遲,則依延遲時間來減少口試或試教的時間。
(六)、複試報到及考場設於本校【雙語部】,請考生從本校中學部守衛室進入,以免耽誤報到時間。
二、口試、試教重要提醒
1.每位考生試教時間為 20 分鐘,於考前 30 分鐘抽題,抽題單元試教 15 分鐘,委員口頭提問學科專業 5 分鐘。
2.試教 14 分鐘時按 2 聲短鈴提示; 15 分鐘時按 1 聲長鈴; 20 分鐘結束時再按 1 聲長鈴。
3.試教試場內會提供課本,考生不得攜帶紙類筆記或課本,其他個人教學教具可攜帶進入試教試場。
4.試教準備室內提供之課本與試教場內相同,可於準備時間內使用,不可作記號且不得攜出。
5.口試時間為 15 分鐘,可自備個人資料供評審委員參考,請將資料在門口交給口試試場的工作人員協助轉交口試委員,
時間列入口試時間計算。
6.口試結束前最後一分鐘按 2 聲短鈴提示,結束時按一聲長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