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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黃寶慧 - 學務處 | 2021-05-18 | 點閱數: 612

依據517日本校第6次防疫會議決議(隨疫情變化滾動式修正)

一、校園防疫措施:

 ()校園開放/場地借用:

     1. 校園全面禁止開放,並加強門禁管理,民眾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勸導不聽者,得蒐證移請衛生局開罰(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

     2. 全面禁止補習班於校園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

     3. 入校訪客與家長到校會談時,宜先由警衛室通知受訪教師,得允始通行。

 ()進入學校全程佩戴口罩

    教職員工生在校上課/上班期間以全程佩戴口罩為原則,如用餐、體育課及學生有特殊情況者等例外。(教育部通報規定)

 ()學校每日掌握師生出缺勤情形(秘書室網頁回報出缺勤人數)

        校方以全面阻絕傳染風險於境外的原則,強化每日師生個人自主健康管 理、落實生病不上學、入校量體溫、勤洗手、戴口罩、少群聚

()校園活動辦理原則與環境清消注意事項

    1. 全面停辦跨縣巿、跨校際及戶外教育活動。

    2. 高中畢業典禮採簡約方式,同步線上直播方式辦理。

    3. 落實午餐防疫措施,用餐時避免交談及面對面用餐,餐廳不提供內用

   4. 學校社團課照常辦理校方加強防疫措施兼課與社團教師全面實施實聯制、活動史、自主健康監測、量體溫、戴口罩等防疫作為。

   5. 各班於打掃時間使用漂白水擦拭桌椅,門把,電器開關及公共區域消毒。

   6. 非跑班不可之專科教室班於該教室使用完畢後確實進行消毒擦拭。

  ()關於學生與家長欲請防疫假相關辦理措施

依照國教署台教國署字第1100060457文規定: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審酌各地區及各家庭面臨之情形殊異,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如有基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學校可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之成績。(5/175/28)

  1. 學生得以事病假辦法進行請假手續,若高燒不停且原因不明,請學生先行通報1922防疫專線,方可向校方通報並申請「防疫假」(公假),須補課。
  2. 請假學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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