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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學務處 | 2022-01-07 | 點閱數: 55

說明:

一、薪資:依勞動部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支薪,含勞保勞退。

二、工作期間:

(一)錄取且完成聘案流程後起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及格後,得續聘至 111 年 6 月 30 日,表現優異者得續聘。

(二)週一到週五上班日,上午時段為 8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時段為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

(三)工作時間採排班制,每週至少排 4 小時,每週最多不超過 20 小時,每週可配合越多時數者優先考慮。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內( 108 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 201 號師大英語系遠距計畫辦公室)。

四、需求人數為 6 名,得擇優增列候補 3 名,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1 個月內。

五、應徵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大專校院以上(含)學校在學學生,具行政工讀經驗尤佳。

(二)熟稔 Microsoft office 各項電腦軟體操作(Excel 、 Word 、 PowerPoint 等)。

(三)認真負責、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可長期( 1 年以上)工讀者優先考慮。

(五)高中職夜校生可。

(六)修課學分少的延畢生或只剩寫論文的研究生尤佳。

(七)外僑生需具備有效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

六、工作內容:協助計畫各項行政事務、包含:文件校對、核銷報帳、環境清潔、至師大校本部收送公文信件、電話客服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應徵方式:

(一)欲應徵者請於 111 年 2 月 7 日前,將履歷表(含正面照片、工作經驗簡述、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註明每週一至五可工讀時段)、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外僑生請另檢附有效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寄至本計畫專任助理邱先生收( E-mail: yulichiu@ntn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英語系教育部委辦遠距教學計畫兼職工讀生—○○○(姓名)」。缺件不受理逾期補件,合者將以 E-mail 通知面談,隨到隨審,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可上本校人事室網頁查詢)辦理。

八、起聘日期:依學校核定到職起聘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表現優異者得優先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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