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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育琪 - 教務處 | 2022-08-09 | 點閱數: 6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1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0075609 號函轉環保署 111 年 7 月 29 日環署授化字第 111811565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72 條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辦理。

三、環保署為鼓勵各界朝向綠色化學,如製程以低污染、低毒性、減少毒化物應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災變能力,促使全民參與綠色化學推動工作,透過公開選拔及表揚績優團體及個人,讓各界學習仿效。

四、「第 3 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分為團體組及個人組,團體組包含企業、政府單位、學術機構、研究機構及民間團體;個人組包含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毒化災應變人員或實際從事毒化物管理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參選須知及活動相關訊息皆已上網,請至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查詢下載(https://topic.epa.gov.tw/gcai)。

五、本屆活動採線上報名,請有意參選之團體或個人,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手續及申請書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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