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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公民新聞最前線20120818-第一冊第六課媒體識讀.doc

2012-08-10 時薪調至109元 基本工資月薪明年漲到19047元

時事
 
 
時薪調至109元 基本工資月薪明年漲到19047元作者: 許俊偉、實習記者洪欣慈╱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8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許俊偉、實習記者洪欣慈╱台北報導】

明年元旦起,近一七九萬基層勞工基本工資月薪漲到一九○四七元、時薪一○九元,調漲成本約五十五億元。勞團大罵,月薪小漲一.四二%很「無感」,每天買包科學麵都不夠,時薪漲幅也不如預期;資方則痛批景氣不好還逼企業加薪,「奇怪ㄟ」。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大戰昨天登場,歷時五小時才拍板。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由於勞資雙方沒共識,最後授權她提出建議案,決議基本工資明年元旦月薪從一八七八○元漲到一九○四七元;時薪第一階段明年先從一○三元調到一○九元,只要經濟狀況沒出現像金融海嘯的大壞情況,後年再調到一一五元。

這次基本工資首次採月薪、時薪「連動加成」方式,月薪漲幅一.四二%,完全反映去年物價指數(CPI),換算成時薪再加一成後則是調漲後時薪,漲幅有十一.七%,但分兩階段實施。

勞委會統計長鄭文淵說,根據主計總處的人力運用調查,九十五年到一百年,國人平均月薪換成時薪後,約比部分工時(計時制)多一到兩成。王如玄說,計時人員多是二度就業婦女和學生,職場弱勢工作密度高、勞動條件和福利也差,有必要把落差的一成「加上去」。

但勞工朋友感嘆,月薪才漲二六七元,等於每天只多八.九元,連科學麵都買不起,「只夠買一顆茶葉蛋」;大學生打工族闕詩玉批評時薪漲得「很不乾脆」,另名工讀生劉衛衡也認為漲幅「不痛不癢」,一小時才多六元,根本與工作量不成正比。

由於時薪明年調到一一五元,是馬英九總統去年在大選期間提出的政見,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質疑,以後馬總統提出的政見是不是都要打折扣?王如玄解釋,一一五元的目標還是達成了,只是分兩階段,強調勞委會已經盡了最大努力,還說後年第二階段調漲要是當時經濟大好,一一五元將只是起點,還會往上把該加的加上去。

根據勞委會官方版數據,這次基本工資調漲約有九十八萬人受惠,包括七十五萬本勞和廿二萬多的外勞。但依勞保局投保資料和職訓局最新統計推估,部分工時受惠人數約卅萬人,領基本工資附近的本、外勞邊際勞工也各有一廿四和廿五萬人。

http://tw.news.yahoo.com/時薪調至109元-基本工資月薪明年漲到19047元-213000973.html

2012-08-10 公民新聞最前線20120801-選修下冊第七課認識股票與股票市場

2012-08-10 公民新聞最前線20120722-第一冊第一課自我的成長與準備成為公民 ...

2012-08-10 公民新聞最前線20120715-選修下冊第一課民意媒體與政治

2012-08-10 配偶欠債你要還 有影嘸?

時事
 
配偶欠債你要還 有影嘸?作者: 文/林文義 | 財訊雙週刊 – 2012年8月2日 下午11:23

一般夫妻多半採用法定財產制(舊稱聯合財產制),但其中有項新規定卻成為金融業討債的利器,帶來夫或妻被迫為另一半還債的亂象。金融業的討債手段雖然合法,但已造成破壞夫妻感情及家庭基礎的嚴重後果。

最近台北地方法院發生一個實例,朱太太欠某家銀行七十萬元債務,銀行竟向法院聲請變更朱先生的夫妻財產制,以強制朱先生先把自己的財產分一半給太太,再拿這筆錢清償太太欠銀行的帳款。朱先生非常不解地向法院表示,太太欠的錢和他有什麼關係?但朱先生仍然敗訴,必須替太太還錢。

夫妻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個體,不須承擔配偶的負債,但如果你和配偶採用的是法定財產制,那就有可能要替另一半還債,而且銀行利用新修訂的民法夫妻財產規定、透過法院討債的案件,在去年暴增了近五倍(見附圖),超過兩千件,已到了家家自危的地步。

目前各法院充斥這類銀行討債的案件,但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

目前民法的夫妻財產制有共同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三種,其中採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最多,而最大的特色就是,當婚姻關係消滅時,配偶對於夫妻雙方的剩餘財產有半數請求權。

用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假設夫婚後財產是一百元,妻為○元,當雙方離婚或夫死亡時,則妻可自雙方剩餘財產差額先分得一半,即五十元,這就叫做配偶的剩餘財產半數請求權。

這個請求權原本是一種專屬的身分權,即只有夫或妻才可以互相向對方提出,但二○○七年時立法院修改民法,讓債權人(通常為銀行)也能提出聲請,要求夫妻把原來的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就可以強迫夫妻先清算一次財產,再拿欠債的配偶所分配到的財產,用以清償銀行的欠款。於是,透過這種操作手法,就形成夫妻必須為配偶欠債負責的現象了。

對此,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梅君指出,○七年的修法如今已形成嚴重的後遺症,夫妻若要預防替配偶還債的後果,一開始結婚或趁雙方未負債時,就要採用分別財產制,完全使彼此的財產分離。

但採用分別財產制太傷感情,多數夫妻並沒有這麼做(本刊調查結果顯示,僅二%的夫妻向法院辦理分別財產制),因此,趙梅君認為,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趕快再修改民法,把配偶這項請求權改回只有夫妻雙方才能提出,債權人不可提出(按:已有立委提案修法,但尚未通過)。

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王金龍也表示,目前各地方法院充斥這類銀行或資產公司透過民法討債的案件,問題確實甚為嚴重。

另外,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也有兩個問題要特別注意,第一是,並非嫁到豪門(或娶到豪門女兒),對方就不會行使這項權利,而是要看雙方婚後財產多寡。例如,女星賈靜雯與孫志浩結婚時,外界多認為賈靜雯嫁入豪門,但沒想到雙方離婚時,孫志浩認為,他和賈靜雯的四年婚姻期間,他的月薪只有十四萬元,而賈靜雯的演藝收入高達一億元,因此主張行使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要求賈靜雯分給他四千多萬元。

律師界人士指出,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是以夫妻雙方「婚後財產」為計算基礎,因此,若女方嫁入豪門,但豪門的財產多在家族手上,而非夫所有,且女方賺錢能力較高,則雙方感情生變時,男方就有可能提出這項請求權,並非進入豪門就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本文節錄自404期《財訊雙週刊》)

http://tw.news.yahoo.com/%E9%85%8D%E5%81%B6%E6%AC%A0%E5%82%B5%E4%BD%A0%E8%A6%81%E9%82%84-%E6%9C%89%E5%BD%B1%E5%98%B8-152301867.html

2012-07-27 唐湘龍:死了一個吸毒藝人之後…

時事
唐湘龍:死了一個吸毒藝人之後…
NOWnews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9:03
文/唐湘龍

最近,聽說,有一個吸毒的藝人死了。他叫大炳。

有人認識他嗎?聽說他很優秀,很有才華。他才37歲。他死在大陸。弟弟偷偷把骨灰帶回來了。大家都說他很棒。他的模仿功力一流。他還演過好萊塢的電影,「哈啦猛男秀Ⅱ」,雖然算不上什麼賣座好片,但也不容易了。

他死了。很突然。他的朋友們在臉書、在微博、在鏡頭前,哀悼他。哭,震驚。媒體整天播他的生前影像,感嘆英年早逝。這幾天,大炳死後這幾天,大炳是個好人。而且,大炳有朋友。竟然有。

我沒有表演本事。我很「ㄍㄧㄥ」。對能在舞台上取悅眾生的人,我打心底佩服。工作關係,有一陣子,常在電視台遇到大炳。互相知道,擦身而過,哈啦兩句,不算認識。有限的印象裡,是個嘻嘻哈哈的人。要深問我的感覺,嗯,我覺得他有一種缺乏自信的快樂。

演藝圈子裡,多的是這種「因為缺乏自信,所以洋溢快樂」的人。不紅時怕不紅,紅了怕紅不久。「快樂」是一種保護色。變色龍之所以隨環境變色,是因為不安。它的不安已經成了遺傳基因的特質。不安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不安。為什麼不安。

我不是gay。我是無可救藥的異性戀者。但是,知道大炳是gay,他出櫃。周圍偶有像他這樣,半大不小,說紅不紅的藝人,出櫃過程總讓我心疼。異性戀不用出櫃。同性戀要。

同性戀的出櫃,是一種「變色龍放棄變色」的感覺,要面對自己的天性,得先違反人性,好殘忍。出櫃兩個字,就是異性戀世界對同性戀的審判。尤其在公共領域裡,不管是政治或是演藝,只要是同性戀,就是話題。也許有人靠這個身份紅,但更多更多的人為此不安。大炳,還得炒作一下他暗戀小S的話題。

同性戀,在異性戀沙文主義的社會意識裡,仍然是一種罪。同性戀,是原罪。同性戀的朋友,往往活在很深的原罪裡。他們的情感低調。低調也不一定逃得過狗仔追殺。像狗仔像僵屍,生人迴避。「暫時停止呼吸」如果有用,你能停多久?太多的同性戀朋友,纖細敏感,才氣驚人,他們的心靈,是文化的寶藏。我想,那是因為天賦和矛盾。他們在公共領域光芒四射,但他們的情感暗黑隱晦。

所有公眾人物都得承受不同程度的「光芒四射vs暗黑隱晦」的矛盾之苦。包括我。但同性戀的公眾人物最苦。我覺得。

大炳還吸毒。一吸再吸。一吸,大家震驚,同行溫情喊話,原諒他,吸毒的又不是只有他一個,大家救他。再吸。失望。又吸。絕望。大炳被放棄了。演藝圈就完成門戶清理了。大炳從雲端落翅,才華沒有了舞台。大炳成了反毒社會的「最佳憎恨對象」,殺一儆百,殺雞儆猴,殺大炳以儆其他吸毒者。大炳從前台躲進了後台,從台灣躲到了大陸,反毒活教材。真棒。現在,大炳死了,未來,大炳大概會被定調:吸毒害死了他。反毒的死教材。更棒。

我只是不懂,毒,真的是這樣反的嗎?台灣真的不能勇敢面對「吸毒除罪」的問題嗎?尤其是心因性,非成癮性毒品,2、3級以上的毒品的吸毒者。製毒、販毒者,重罰、重判,我沒意見。但吸毒者,要特別處理。大部份,絕大部份的煙毒犯是吸毒者。煙毒犯已經塞爆了監獄。通常,新增受刑人有同罪名前科的,大概6成左右。但煙毒犯9成。意思是說,煙毒犯的特性,就是一犯,再犯。如果犯毒就是犯罪,那麼,像大炳這樣,一犯,再犯,三犯,四犯,剛剛好而已。多半不是毒癮,而是心癮。

吸毒除罪的核心思考就是:吸毒者是犯人?還是病人?要送監獄?還是送醫院?是要更隔離?還是要更接納?如果是把大炳當病人,我們會因為一個重症病人一病再病,一再復發,就集體放棄他嗎?

大炳是病人。吸毒者通常是病人。大炳有病。蕭淑慎也有病。這種病,不是第一次犯,送勒戒15天,重返社會就沒事。這種簡易審判,簡易勒戒,把戒毒想得真是太簡易了。最後,大家放棄病人,病人也自暴自棄。

一犯再犯的煙毒犯,讓人氣餒,最後,大家集體放棄他。大家集體放棄大炳。放棄蕭淑慎。他們沒救了,大家放棄這些知名煙毒犯,放棄得心安理得,理直氣壯。一犯再犯的大炳,沒有朋友。演藝圈都切割。像是政客切割犯了罪的林益世。

大炳死了。好多朋友又冒出來了。大家不捨,震驚。朋友最容易這樣:活著,當他是罪人。死了,當他是病人。我不是朋友,我只是覺得,大炳是個典型:典型的病人。不是罪人。他比許許多多害人、傷人、誆人、騙人的公眾人物好太多了。大炳無罪,只是有病。他走得很乾淨。

人活著,我們強調他的缺點,他吸毒。人死了,我們強調他的優點,他才華。這社會才真是有病。死後的恭維,容易。活著的包容,困難。

這個世界上,沒有正常人。正常,是幻覺。每個人,都是不同程度的不正常。不同程度的病。有病,不吸毒,就很厲害。有病,吸毒,雖然比較不厲害,但不是罪。大炳是病人,不是犯人。他是病死的。不是肺炎引發器官衰竭。他幾年前,就已經死了。

(本文作者唐湘龍,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名家專欄作者)

http://tw.news.yahoo.com/名家論壇-唐湘龍-死了-個吸毒藝人之後-010346033.html

2012-07-19 稱霸一類組 蔡嘉晏想念台大法律

時事

 

稱霸一類組 蔡嘉晏想念台大法律

 

作者: 陳芃╱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7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芃╱台北報導】

大學指考一類組榜首,今年可能由北一女學生蔡嘉晏獲得,總分五四二.九分,數乙還滿分。她說,想念台大法律系,以後也想進入司法體系工作,替民眾維護法律權益。

這次雖成為榜首,但蔡嘉晏說,學測考六十八級分,不理想,就是敗在數乙只拿到十一級分。她痛定思痛,找出補習三年累積的講義,一題題重新練習,把概念、公式弄到會,指考終於「雪恥」,數乙考出一百分。

她最喜歡的科目是歷史,平常就愛啃歷史小說,可惜這次考試歷史失常,只拿到七十九分。她說,大量閱讀新聞、雜誌或課外書,考試碰到時事、課外題,有很大幫助。

父母希望她念財金、企管系,但蔡嘉晏的第一志願是台大法律系。雖還沒決定要當律師或檢察官,她未來仍想在司法界工作。

以前曾參加法律營隊的蔡嘉晏說,常在新聞看到有人因不懂法律,導致個人權益受損。之前毆傷計程車司機的友寄隆輝一度找不到律師幫忙;她也認為,在沒有被定罪前,每個人都有權利為自己辯護。

http://tw.news.yahoo.com/稱霸-類組-蔡嘉晏想念台大法律-213000715.html

2012-07-19 學測61級分 指考大躍進/中女中黃馨儀 愛打抱不平

時事

 

學測61級分 指考大躍進/中女中黃馨儀 愛打抱不平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19日 上午4:36

〔自由時報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女中學生黃馨儀學測僅考六十一級分,指考大進步,考出五一二.一分,個性好打抱不平,每看到殺人、性侵事件就忿忿不平。由於父親是律師,不時跟父親討論判決書,立志當檢察官的她將選台大法律系,「要替死人說話」。

黃馨儀練過跆拳道,個性愛伸張正義,小六時曾看到有男生嘲笑女同學,氣不過就把男生抓來揍一頓;國中時一次在超商見有人插隊,也立刻跳出指正。

黃馨儀升上高三即使有升學壓力,但仍三不五時連上法院網站看判決書,跟父親討論,看到殺人犯、性侵犯被輕判時,都會氣個半天,跟父親辯論到最後,父親總會丟下一句:「妳不懂法律啦!」讓她立志要讀法律搞懂這些。

不過,立志讀法律的黃馨儀學測考砸了,只考出六十一級分,報考警察大學的資格都沒有。黃馨儀針對弱項數學科,以認真訂正的方法,重新學起,結果指考成績大躍進。

黃馨儀說,本來想當警察第一線抓壞人,既然現在有第二條路,希望未來能成為一名檢察官,「替被殺害過世開不了口的人說話」,把所有的壞人繩之以法。

http://tw.news.yahoo.com/學測61級分-指考大躍進-中女中黃馨儀-愛打抱不平-203623833.html

2012-07-19 指考/許博鈞/被錢莊討債 立志當正義檢察官

時事
指考/許博鈞/被錢莊討債 立志當正義檢察官

 

NOWnews – 2012年7月19日 上午11:24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建國中學許博鈞大學指考考出535.8分,成為今年建中學子的一類組榜首,可上台大法律系。許博鈞表示,家中曾因父親經商失敗,房屋被查封、遭地下錢莊追債,因而立志唸法律系,替窮人發聲。

建中學生許博鈞小時候,父親經營麵包店不善倒閉,還欠下大筆債務,看著家裡的房子被查封拍賣,一家人被迫搬家,一度過著躲債的黑暗日子,儘管如此,父母親仍要他安心唸書,母親向親戚借貸供孩子求學,他「只好用成績來回報父母」。

許博鈞說,指考英、數兩科他不拿手,對英文科他採取苦幹實幹,抄寫單字背誦,高中該學會的七千個單字他一個都沒少背,再輔以英文小說,模考題每月做三、五回,苦讀三年終於實現自己的夢想。

許博鈞學測考七十一級分,前晚等待指考分數,緊張到徹夜未眠,他昨天得知考出高分,他說:「實現自己的夢,也幫父母出一口氣。」母親鄧湘湘也感動落淚說:「感謝老天爺還我一個公道」並勉勵兒子有能力一定要伸張正義,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指考國文作文「終生奉行的一個字」,許博鈞寫「義」他認為,現在的司法像在替有權位者服務,對於性侵案輕判等「恐龍法官」更令他冒火,他將選填台大法律系,期許自己一生為正義而戰,當正義的檢察官。

http://tw.news.yahoo.com/指考-許博鈞-被錢莊討債-立志當正義檢察官-032432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