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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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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臺南市忠義國小校友會獎勵校友畢業成績優異申請辦法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本校校友會為鼓勵畢業學弟妹持續精進學業,特設立「臺南市忠義國小校友會獎勵校友畢業成績優異申請辦法」,以資勉勵。

二、凡本校畢業生於貴校畢業時榮獲各類市長獎或議長獎者,皆可填寫「臺南市忠義國小校友會獎勵金申請表」(詳見附件)並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向本校校友會申請。

三、獎勵額度:市長獎:國中2,000元、高中3,000元;議長獎:國中1500元、高中2000元。

四、惠請貴校協助轉知本校畢業之得獎學生,於112年8月31日(四)前提出申請。

五、收件地址:70041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2號。

六、收件人:臺南市忠義國小校友會收。

七、相關事宜洽詢,請聯絡總務主任兼校友會總幹事陳瓊豐。

2023-04-28 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辦理「『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主旨:函轉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辦理「『鄧念濠校友』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周知,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央大學大氣科學學系系友會112年4月25日中大氣字第1120425003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楊小姐詢問(電話:03-4220270)。

2023-04-28 財團法人黃朝琴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如附件:

2023-03-1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獎學金專區

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5日(星期二)止接受申請,請轉知所屬學校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3月13日桃教高字第1120022221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洽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或註冊組長汪組長03-4981464#212。

2023-03-14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助學計畫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本年度申請項目分為兩項:【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請每位申請同學擇一申請,詳細規定請見申請辦法說明。

二、申請學生需填妥本會申請書之「獎助學金申請表」及檢附所有必備文件交由校方,校方檢核並填妥紙本獎助學金資料表及線上確認表單(https://reurl.cc/ZXym36)後,統一於112年3月31日前寄回本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18號4樓)。

三、「獎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亦可至本會網站下載,請自行列印填寫。

四、兩項獎學金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其中含「火炬助學計畫」上限一件,人數超過恕不受理。

五、本會審核通過後,將開立即期支票予學校,並託由學校轉發入選學生。書籍或獎助學金之發放與【火炬助學計畫】後續執行方式,將在獲獎名單公告後,發公文至各校通知相關核發事宜,請靜候通知。

六、共同主辦及贊助單位:財團法人見賢思琪社會福利公益基金會

2023-03-14 嘉新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嘉新獎學金自民國49年開辦,本(112)年為第64屆舉辦。

二、本次獎學金申請期間自3月16日起至4月18日止,逾期即不再收件或接受補件。一律採線上申請,同學請自行至下述網站申請: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三、  敬請  貴校獎學金承辦人員於前揭網站登錄,線上覆核  貴校申請同學所提供資料及文件之正確性、真實性及完整性。登錄所需之帳號、密碼,本會將另函奉寄。

四、敬請惠予將附件公告周知,無任感荷!

2023-03-10 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如附件:

2023-03-07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獎學金專區

請參閱附件:

2023-03-06 111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主旨:本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112年3月1至3月31日止,請惠予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1月6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20056003號函賡續辦理(諒達)。

二、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惟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需八十分以上。

三、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四、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每名新臺幣5千元共120名。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組每名新臺幣3千元共80名。

五、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書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學輔校安科陳怡如小姐彙辦(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電話:06-2991111分機1142),信封上請註明「111-2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申請資料請依獎學金總表(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 、申請書及應繳文件按照順序以長尾夾裝訂造冊,請勿釘裝,俾利本局彙整。

(二)如未符合規定者(逾期、個別申請、申請書未蓋學校印章、條件不符及文件不齊者等),本局概不予審核;所送各項申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四)旨揭獎學金經審核錄取者,本局將另函通知學校(由學校轉知學生)。

六、檢附申請要點(附件1)、申請說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組(附件2)、申請總表(附件3)、申請書(附件4)各1份。

2023-03-06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111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暨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申請辦法」

獎學金專區

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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