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2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90058500B號函轉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乙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乙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乙份。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獎學金申請採網路登錄及紙本申請併行方式辦理,請各校承辦人於校內初審合格後,資料彙集造冊(請依申請者成績高低順序製作清冊,大專(院)校及系研究所請分別造冊),並至本獎學金專屬網頁登錄申請者資料(網址:https://reurl.cc/gv9dWL),請務必完成線上登錄,勿影響學生權益。
(二)紙本申請文件請於109年3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彰化縣立社頭國民中學許主任收(地址:51141彰化縣社頭鄉中興路1號,TEL:04-8732047#180),信封請加註「108學年度第2學期彰化縣自強優秀獎學金申請」。
五、本獎學金相關資訊,請逕至彰化縣教育處一般公告查詢(網址:https://www.newboe.chc.edu.tw/),相關附件檔案請於/檔案下載/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下載。
六、檢附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獎學金申請書(請依照本文附件表格填寫)各乙份;未盡事宜如有疑義請洽社頭國中許主任電話:(04-8732047#180)。
說明:
一、本部前以109年2月11日臺教秘(五)字第1090017487A號函(諒達),請貴校主動積極通知學生(包含日間部及進修部),於期限內完成申請在案。
二、本部為增進教育資源妥適運用,業以107年6月11日臺教秘(五)字第1070073142C號令修正「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4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調整各教育階段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金額、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以及補助資格限制項目不得重複申請、重複者應請繳回等規定,並自107年8月1日起實施。
三、本案作業依上開要點規定已無補辦申請作業,且逾期不受理,為避免因學校或承辦人員疏失等原因,影響學生權益,請貴校注意申請時程,網站登錄將於109年3月26日晚上12時關閉;另書面收件日期以109年4月1日截止並以郵戮為憑,逾期不受理。爰本案申請作業已無逾期再受理之空間,請確實掌握時效,以維護學生權益,倘有因學校或承辦人員疏失致逾時申請等情事,自負行政責任。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2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900585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府邱小姐(電話:04-7531814)。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09年2月13日(109)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第10901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許小姐詢問(電話:02-27638800分機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