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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助學金」「陽光獎」、「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及「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26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89539號函轉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4年8月22日陽社字第114000042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蔡小姐詢問(電話:03-8350380,轉分機102)。

2025-09-01 行天宮助學金

獎學金專區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申請相關資料(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22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85838號函轉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4年8月1日(114)行教字第001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社會關懷服務中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2025-09-01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25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87757號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年8月15日賑基字第000114022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8912-7636)。

2025-09-01 國泰人壽慈善基金會「2025年國泰卓越獎助計畫」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人壽慈善基金會114年8月27日國慈字114080003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資料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黃小姐詢問(電話:02-2755-1399,轉分機3291)。

2025-08-28 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如附檔說明:

2025-08-25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年度「秋季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22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85659號函轉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年8月8日正德社福字第1140028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林先生詢問(電話:07-370-3456,轉分機14)。

2025-08-20 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2025-08-12 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主旨:

函轉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相關資料(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1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80823號函轉嘉義市政府114年7月30日府教輔字第1140956545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府承辦人詢問(電話:05-2254321,轉分機367)。

 

2025-08-12 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主旨:

本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15至114年10月15日止,請惠予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本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二)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

2025-08-04 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專區

本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114年9月15至114年10月15日止,請惠予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要 點)辦理。

二、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 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 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 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 生):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 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 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及職業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 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  . 第 2 頁,共 3 頁 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三、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之學生。

四、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 組,每名5,000元整共120名。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組,每名 3,000元整共80名。

五、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書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於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免備文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學輔校安科陳怡如小 姐彙辦(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電話: 06-2991111分機1142),信封上請註明「114-1臺南市清 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申請資料請依獎學金總 表(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 、申請書及應繳文件按照順序 以長尾夾裝訂造冊,請勿釘裝,俾利本局彙整。 (二)如未符合規定者(逾期、個別申請、申請書未蓋學校印 章、條件不符及文件不齊者等),本局概不予審核;所送 各項申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 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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