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切勿讓學生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商品
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學校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切勿讓學生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商品。
2018-06-06 兒少性剝削防制及反毒宣導標語
2017-12-16 落實整體校園安全防護,防範人危意外事件發生
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
發布單位:校安中心
106年12月15日
鑒於近來發生多起校園人危意外事件,請各級學校務必依本部訂定「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函發各大專校院「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及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函頒之「強化校園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落實校園安全防護機制相關措施:
一、強化校園門禁管理與校園巡邏強度,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二、檢視及確認監視與緊急求助系統運作正常、落實重大人危災害演練等諸般措施,並依據各校與轄區警察單位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警察單位保持良好溝通與密切合作關係,以完善整體校園安全防護,防範人危意外事件發生。
三、請各級學校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
(一)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二)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
(三)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四)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校。
(五)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四、針對校園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並公告及宣導,另於開學後1個月內完成校園安全環境檢測,於每學期應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五、請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轄屬學校執行情形。
此致
各級學校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本部各單位
2017-06-19 南科實中愛心商店暨校園霸凌防制專線與信箱
商店願意簽署成為「臺南市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愛心商店」,並願意遵守以下之各項規定,包括:
一、遵守《少年福利法》、《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麻醉藥品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等法律有關十八歲以下少年及同學的規定,包括:
1.不得販售或供應菸、酒、檳榔給少年及同學。
2.不得販售或供應毒品及含有麻醉藥品之製劑給少年及同學。
3.有害身心之不良出版品(書籍、雜誌、漫畫、電影、錄影帶、電腦軟體遊戲等),不得販售、出租、播放給少年及同學觀看。
二、溫馨安全愛心服務站之功能:
(一)協助學生上、放學時交通安全之維護,如違規停車、流動攤販之勸導、特殊路況之導引與秩序之指導,以及交通意外事故之通報與緊急處理。
(二)提供雨天時躲雨,輕便雨具借用服務;提供學生緊急時之電話租用或借用服務。
(三)學生被搭訕、跟蹤或偶發危險事件時,提供安全庇護場所;上學時間,學生在校外逗留之通報與協尋或輔導;學生緊急事件如地震、火災、家庭暴力…等發生,緊急避難之處所。
(四)意外事故(如車禍、綁架、生病…等)發生時,記錄相關資料,聯絡學校加以處理,以掌握處理時效。
(五)校外暴力、霸凌、違法及言行不檢事件之通知,以使學生行為良好,社區風氣優良。
(六)不良幫派份子接近學生,必要時向警政單位通報。
2016-12-27 1 0 6 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相關活動、集會(週、朝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習相關消防(逃生)器材,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之使用方式,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前往網咖、舞廳、夜店等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如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勿至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如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 年2 月3 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
38 號函辦理。學校請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行程掌握。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請各大專校院於辦理系科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學校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並應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二、工讀安全:
寒假來臨,許多學生投入打工行列,由於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頻傳,學校要提醒學生注意工讀廠商的信譽,儘量選擇知名企業公司打工。此外應注意有關於薪資、勞健保等相關福利待遇措施是否完善。同時需注意工作場合的危安因素,包括人(老闆、同事之品德操守)、事(工作性質與內容是否正當)、時(工作時數與時段)、地(工作地點及使用器
械)等,都必須確實了解評估,最好由父母陪同前往了解,方能避免在工作當中肇生危安事件。特別提醒學生應徵當天謹記「七不原則」:「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證件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寒假工讀學生萬一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可免費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諮詢專線:0800-777-888,或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免付費專線0800-005-880 請求專人協助。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 職場體驗網」(網址為:rich.yda.gov.tw,免付費專線0800-005-880)亦有豐富的工讀安全、工讀權益及面試技巧等內容,請各校善加運用。
三、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及號誌、標誌、標線與交通服務人員之指揮,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102 年5 月28 日臺教學(五)字第1020066900B 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本部校安中心網站亦提供連結)並下載交
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學生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請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
(二)賃居安全: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請各級學校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建物時,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 請各級學校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0&ListID=319)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五、校園及人身安全:
各級學校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校園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各校警衛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各級學校應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
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各級學校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各級學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應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請務必結伴同行,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請各級學校提醒學生夜間返回租屋處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六、藥物濫用防制:
近年有不法份子將毒品以飲品隨身包(如咖啡包、奶茶包等)或休閒食品(如糖果、速食麵等)包裝,及運用網際網路引誘青少年集體轟趴嗑藥等案件逐漸增加,集體濫用迷幻藥恐肇生危險性行為,增加感染性病及愛滋病機率,嚴重影響學子身心健康,同時也牽累吸毒者家庭經濟,影響個人前途與社會治安,毒品危害深遠不可不慎。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各級學校務須請家長關心學生,於寒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之生活作息,切勿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慫恿而好奇嘗試。倘不幸誤觸毒品,請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或電洽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戒毒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
七、菸害防制:
「菸害防制法」已於98 年1 月11 日修正施行,各級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反菸、拒菸之重要性,並請家長充分配合,以維護學子身心健全發展( 可逕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資訊網查詢, 網址http://tobacco.hpa.gov.tw/index.aspx )。
八、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網址http://www.165.gov.tw/index.aspx,或由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 反詐騙LINE 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九、網路賭博防制:
學校應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通知學校依據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與介入輔導,並由學校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及向「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申訴,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十、犯罪預防:
請學校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十一、網路沉迷防制:
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注意孩子的上網時間及行為並慎選電子遊戲,避免產生價值錯亂,更須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
十二、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2 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
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 小時服務, 專線電話: (02)33437855 、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2016-11-16 看球去! 台南市高中職生 齊聚首府鬥牛
教育部台南市聯絡處將於本月18、19日,在台灣首府大學舉辦3對3籃球賽,有全市48所高中職男女組73支隊伍到場尬球技,邀請熱愛運動者一起與會,為選手們加油。
教育部台南市聯絡處軍訓督導陳進賢上校說,這項賽事共有男子組57隊、女子組16對250多位學生參賽,當天9點起開打,第一天為預賽,選出男女組8強後,第二天進行最後決賽。也希望藉由球賽,宣導防制校園暴力、霸凌、藥物濫用及黑道勢力介入校園,營造更健康的校園活動環境。
http://udn.com/news/story/9/2109096#prettyPhoto
2016-09-08 重申強化校園安全檢核機制
為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重申強化校園安全檢核機制:
請同學要熟知個人的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以利於提升面對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相關事宜及宣導事項如下:
(一)請同學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二)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
(三)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四)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校。
(五)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