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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須知

1.游泳時一定要預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時要結伴游泳以便互相照顧。
2.會游泳是現代人的基本自衛能力,學游泳最好請游泳專門人員指導,以學好正確泳姿。
3.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警告標語之水域處,千萬不可下水游泳。
4.選擇有救生員的場所游泳最安全,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游泳,以免發生危險。
5.身心情況欠佳時,如疲倦、飽食、飢餓、生病、情緒不好以及酗酒後均不宜下水游泳。
6.游泳時千萬不可逞強好勝,應該量力而為。不會踩水或游技差者,不可到深水處或離岸太遠。
7.不明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
8.潛水技術欠佳者,不可冒然潛入深水,以免發生危險。
9.從事任河水上活動時,均應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10.磯釣時應穿上救生衣及釘鞋,並確實掌握漲潮、退潮之時間,以策安全。
11.划船時最好划到岸邊淺水處再作換位,最為安全,否則也要採最低姿勢換位。
12.避免乘船或泛舟超載,以免覆舟造成溺水事件。
13.萬一意外事件發生時,掉入水中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設法踩水自救,使身體不會沉下去,
     採用蛙式踩水為最基本有效的方法。
14.當著衣溺水時,可利用身上衣物製作成浮具而自救。應先脫鞋子,再脫掉長褲並將褲管打結後,
     雙手由後向前拋,便可充氣。
15.參加救生訓練之後,才有能力自救救人。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每年暑期均免費招訓「救生訓練班」,
     歡迎各位參加。
16.發現有人溺水時,一方面設法施救,另一方面迅速打電話求援。救人時分秒必爭,應鎮定迅速處理。
17.當發現溺者,對其拋擲救生圈、皮球、繩子及一切可浮物品,均可使溺者獲救。
18.溺者若離岸不遠,則用岸上一切可利用之東西,如竹竿、木條等,從岸上施救是最安全有效的方法。
19.溺者若在水深及胸以下且離岸不遠時,則可用手拉手的人鍊方式施救之。
20.游泳施救時最危險,宜特別小心,最好從背面接近溺者,以免正面接近而被溺者纏抱。
21.在較大水域如海洋、溪流、湖、潭等施救時,由於人的體力有限,最好使用救生器材施救,
     如船艇、絞繩機、魚雷浮標及救生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