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7學年度各類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106年12月18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061311800號函核定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提早入小學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1月18日(星期四)至1月24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3月10日(星期六)。
(二)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1月18日(星期四)至1月24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3月10、11日(星期六、日)。
(三)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1月18日(星期四)至1月24日(星期三)止,初選日期為3月10日(星期六)。
(四)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自107年3月5日(星期一)至3月9日(星期五)止,初選日期為4月14日(星期六)。
(五)國小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07年3月19日(星期一)至3月23日(星期五)止,鑑定日期為4月15日(星期日)。
(六)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107年4月16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四)止,鑑定日期為5月26日(星期六)。
三、檢附上述各類學生鑑定安置計畫乙份(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文件下載」區之「107學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各類資優(含提早入學)學生鑑定安置計畫」下載(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 ... ;mp=20&idPath=416_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