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各級學校改採線上教學方式授課,惟防疫期間對於個案學生的關懷也不應間斷,仍須透過電話、通訊軟體等方式聯繫關懷學生,評估學生當前身心情形、提供可用資源及應對策略,減輕學生心理壓力,穩定當下身心狀態。
二、為協助學校執行通訊輔導工作,茲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訂定本參考原則;其餘未規定者,悉依學生輔導法、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及其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16日衛部救字第1101362050號函辦理。
二、鑒於國內疫情嚴峻,為避免不必要之接觸,旨揭「志願服務獎勵事蹟表」申請人欄位原須志工親筆簽名或蓋章,如經申請單位徵得申請人本人同意後,可代為填寫,並於該事蹟表下方註記已獲申請人本人同意。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據上開計畫,教育部訂定旨揭作業須知,其內容說明如下:
一)發放對象:
1.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1)截至110年5月31日,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2)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3)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2、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2)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二)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三)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四)領取方式:由教育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檢核資格。符合資格者,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透過網路及3家金融機構設置之實體自動化服務設備(ATM),二種管道領取。
2、第二階段: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教育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資訊及地點。
因應疫情變化,依教育部指示延後放榜與報到等日程(可參考延後版之簡章)。
實用技能學程
1.分發結果放榜:6/15(二)上午十時。
2.申請複查:6/16(三)
3.錄取學生報到:6/17(四)上午9時至11時(各招生學校時間若有變更, 由各招生學校自行通知。)
4.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6/18(五)中午12時前。
技優甄審入學
1.分發結果公告: 6 月 16 日(星期三) 上午 11 時
2.分發結果複查: 6 月 16 日(星期三) 下午 3 時前
3.報到日期:6 月 17 日(星期四)
4.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6 月 18 日(星期五) 中午 12 時前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研習(教師場次)」,為增進教師及教育人員對於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次研習,
相關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現職教師及教育相關人員,名額60人。
(二)研習時間: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2樓201視聽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4月25日(星期日)止,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報名,網址如下: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三、全程參與研習教師公假登記。
四、檢附研習計畫1份,請詳閱相關注意事項,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周佩蓉助理,電話:02-77495046。
請有興趣家長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師大110年4月14日師大特教字第1101009274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家長對於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之認識,特辦理本次研習,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對主題有興趣之家長,名額60人。
(二)研習時間:1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研習地點:師大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2樓201視聽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4月25日(星期日)止,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報名,網址如下: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三、隨文檢附研習計畫1份,相關研習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計畫內文。如有疑義,請洽師大承辦人周佩蓉助理,電話:02-7749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