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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L8: 人民觀審 士林嘉義先試辦

人民觀審 士林嘉義先試辦中央社中央社 – 2012年2月13日 上午10:56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3日電)司法院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若順利通過,未來民眾可擔任重大案件觀審員,表達判決意見。司法院今天在嘉義地方法院召開說明會,初期擇定士林、嘉義2地方法院試辦。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司法院為使人民參與刑事訴訟程序,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了解與信賴,今年1月11日司法節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全文共81條。

根據司法院規劃,若觀審制能在明年上路,屆時死刑、無期徒刑以上的重案,可納入民眾擔任觀審員,組成觀審法庭。觀審員可在審判長同意下,詢問被告或證人,並在案件評議時陳述意見。

由於人民參與審判程序,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大變革,為了增進審、檢、辯、學及社會各界對草案的瞭解,司法院今天在嘉義地方法院舉辦「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初稿說明會」,由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說明草案的宗旨、精神、內涵及架構。

參加說明會的來賓包括苗栗、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院長、庭長、法官、檢察署檢察官、律師、法扶基金會人員、大學法律學者共120人。10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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