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us (06)505-2916 . FAX(06)-5052917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公告

教育部新聞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ms=169B8E91BB75571F&s=B7E22EE3B2B3C4D8 
為使學習評量能夠呼應學生的學習目標與歷程,教育部進行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以音樂專長、美術專長及舞蹈專長學習重點為命題指標,題型著重應試者的知識統整、創作論述及即興表達能力,期透過多元能力的檢測面向,建構符合當代藝術教育選材育才工具,以呼應教學現場以素養為導向的教學內容,為藝術才能專業教育帶來務實且正向的提升,使臺灣學子能積極地探索知識並與世界接軌。相關調整及試題於111年7月25日公告,114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是教育部首次針對中小學藝術才能教育所訂定課綱,為藝術教育推動的重要里程碑,明確規範藝術專長學習為部定課程,其中,具體學習重點涵蓋多元與素養導向的內容,有效培育學校專業藝術基礎人才,以作為中小學藝術才能教育方針。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理念與目標,總綱以「核心素養」做為課程發展主軸,並為讓學生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同時強調學習不宜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本術科測驗採現場實作,檢測國中學生藝術才能的學習表現,依照各類測驗科目制定評分量表的測驗結果,學生可藉此瞭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高中學校教師也可依測驗結果,於課程中適性引導並發展學生的學習歷程;教育主管機關則可透過測驗結果,瞭解我國學生在藝術方面的潛能,並提供適當配套措施,以提升專業藝術教育品質。

本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分為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三種類別,音樂班測驗科目包含「樂理及基礎和聲」、「聽音及寫譜」、「視譜演唱及即興」、「主修」與「副修」等5科;美術班測驗科目包含「彩繪創作與延伸」、「素描」、「水墨」與「書法」等4科;舞蹈班測驗科目包含「舞蹈即興」、「芭蕾」、「中華民族舞」與「現代舞」等4科。各類測驗科目調整說明如下:

一、音樂班

 (一)「樂理及基礎和聲」分為欣賞題、常識題、樂理題與和聲題四部分,旨在測驗學生將各基本知識與聆聽的素材,能理解、辨別及整合。

 (二)「聽音及寫譜」分為音程、和弦、和聲進行、節奏與曲調五部分,前述測驗科目以題組型態和聆聽樂曲片段,採選擇或填空、樂譜書寫作答方式呈現,旨在測驗學生依學習歷程經驗與所聆聽的素材,能理解、辨別及整合。   

 (三)「視譜演唱及即興」分為兩題型,包含完整樂譜及部分樂譜(即興)方式,採現場實作方式呈現,旨在測驗學生音樂素材掌握及詮釋能力。

二、美術班

「彩繪創作與延伸」分為A及B兩部分。A部分以圖像表達的方式,測驗學生色彩表現、媒材掌握及創作統整能力;B部分為新增之測驗題型,旨在測驗學生關於創作內涵的基礎論述能力及文化延伸、圖像設計、多元媒材等延伸性的轉化能力。

三、舞蹈班

「舞蹈即興」分為「舞蹈即興表現」及「口述表達」兩部分,旨在測驗學生舞蹈即興創意展現及口述表達創意觀點之構思。

以上相關術科測驗題型調整與試題公告資訊公布於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https://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及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網站(https://art.sen.edu.tw/news)。

教育部表示,衡酌試題調整內容能完整呈現並符應新課綱精神,並考量國中端教師及學生對試題調整有充裕時間調適準備,新試題調整將自114學年度起實施(111學年度起新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