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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配課排課原則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配課排課原則

1020118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配合「學校總體課程計畫」排課需要:

 (一)考量學校共同活動時間(如:班週會、社團)優先安排區塊排課。

   星期一下午區塊排課:班週會、社團、自修。

 (二)各學習領域排定節數、彈性節數配置及課程連排,將以課發會決議編排。

 (三)各學習領域安排共同不排課時段,作為召開領域會議及教學研究時間。

二、符合學生學習原則:

 (一)非每天上課之學科,其節數在一週內盡量予以適當間隔,錯落編排。

   例:體育課至少間隔一日以上,以便換洗體育服裝。

 (二)課程份量的編排顧及學生的負擔,盡量平均排配。

三、考慮學校場地運用:

 (一)排課時考慮專科教室(實驗室、電腦教室)的使用,作合理的調配。

 (二)體育課考慮場地使用限制,同一節課不排超過4班為原則。

四、尊重教師專業:

(一)  教師配課優先次序:

1.    本科系登記科目。

2.    輔系或相關科系登記科目。

以上資料以人事室登錄資料為準

3.    具教學經驗科目。

4.    具教學意願科目。

5.    導師配班會及擔任本班教學科目。

6.    分組活動(如社團活動)以教師專長配課。

7.    其他特殊情形,得簽請校長核准後配課。

(二)   教師課程安排原則:

1.    除教師因職務調整、退休、調職或經校長核准外,以接續上學年任教班級為原則。

2.    教師配課不超過二科為原則(班會及社團活動不計),儘量不跨三個年級。

3.    不連續排四節(含)以上。

4.    第四節、第五節儘量不連排。

5.    第五節課編排:教師課表每週不超過三天。

6.    專任教師以每週半天不排課為原則。

7.    其他特殊情形,得簽請校長核准後排課。

(三)教師授課須滿五天,合理範圍內盡量予以方便,但以學生學習效果最優考慮。

(四)業經排定之課表,非經教務處同意,不得任意私自變動或調整。教師若有正

      當理由須調課,請與調課對象之教師協商並取得同意簽名後,填寫調課單並

      敘明理由送教務處教學組、教務主任審核,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五、行政工作協調:每週二早上固定召開主管會報,星期二上午不排課為原則。

六、本原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陳 校長核可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