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各項學生競賽獎勵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各項學生競賽獎勵要點
101年10月30日主管會議訂定
101年12月22日課程發展委員會修訂
102年12月16日課程發展委員會修訂
103年11月26日課程發展委員會修訂
一、 目的:為鼓勵學生參加競賽,爭取學校榮譽,訂定本要點。
二、 依據:本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辦理。
三、 對象:
(一)參加校內或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教育機關主辦區域性、全國性及國際性比賽得獎學生。
(二)學生代表學校參加非政府教育機關主辦之比賽,由各單位列舉項目敘獎。
四、 簽辦:於競賽結束後,由活動相關處室簽請獎勵。
五、
國中敘獎:依據「臺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競賽成績與獎勵紀錄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國際性比賽以教育部表列項目為主。
六、 標準:
獎勵部別 |
種類 |
獎別 |
本校獎勵 |
非政府教育機關主辦之比賽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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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部 |
校內比賽 |
第一名 |
嘉獎3次 獎狀乙面 |
高中英文科:其他大學主辦之比賽。 |
1.敘獎人數以不超過參賽人數40%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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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嘉獎2次 獎狀乙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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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嘉獎2次 獎狀乙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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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勝或佳作 |
嘉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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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級(跨縣市) 比賽 |
第一名 |
參加學生嘉獎5次 |
自然科:成大論箭 英文科:文藻盃英文演講及說故事比賽、英文單字比賽 數學科:TRML、數學建模、AMC8、10、12 國文科:聯合盃作文比賽、溫世仁作文比賽 社會科: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 |
1.個人賽:參賽選手至少5人(含)以上。 2、團體賽:參賽隊伍至少3隊(含)以上。 3.AMC10及12資優徽章小功一支、榮譽證書、成就證書嘉獎兩支。AMC8 榮譽證書小功一支、資優證書嘉獎2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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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參加學生嘉獎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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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參加學生嘉獎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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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以後 (依主辦單位獎項為主) |
參加學生嘉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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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比賽 |
第一名 |
參加學生大功乙次 |
自然科:淡江鐘靈、思源、清華盃、旺宏科學獎、遠哲科學競賽、大陽能車競賽、船模、物理、生物、地科奧林匹亞、力學競賽、創意發明展、綠色科技創意競賽; 中研院生命科學培育計畫選拔、能源科技創意實作競賽、高中職生物科技創意競賽。 數學科:丘成桐中學數學獎 |
1.個人賽:參賽選手至少5人(含)以上。 2、團體賽:參賽隊伍至少3隊(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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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參加學生小功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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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參加學生小功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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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以後 |
參加學生小功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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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比賽 |
金牌獎 |
參加學生大功貳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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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賽:參賽選手至少5人(含)以上。 2、團體賽:參賽隊伍至少3隊(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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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 |
參加學生大功貳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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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獎 |
參加學生大功貳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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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勝獎 |
參加學生大功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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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國家代表權獎 |
參加學生大功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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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高中部其他非教育主管機關辦理比賽獲獎,值得獎勵未列舉於上表,由承辦單位另簽案辦理。
八、
本要點提課程發展委員會修訂,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