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度徵選活動之得獎學生,將頒發教育部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 112 年 3 月 1 日起收件至 4 月 2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網站( https://web.arte.gov.tw/painting/index.aspx )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