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 111 學年度高、國中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正取人員錄取名單及總成績最低錄取標準。
依據:本校 111 學年度高、國中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及 110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15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正取人員錄取名單如下:
1.本土語文-閩南語專長(七年級):
正取:吳 o 和
2.本土語文-閩南語專長(高中一年級)
正取:葉 o 良
二、各科最低錄取標準如下:
1.本土語文-閩南語專長(七年級): 81.80 分
2.本土語文-閩南語專長(高中一年級): 81.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