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9 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
2022-10-18 111學年度中學部開學防疫須知及衛服部致家長的一封信
2022-10-18 111學年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疫專責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
2022-10-18 111年9月29日調整之入境檢疫措施規定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28 日臺教綜(五)字第 1110093891 號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 9 月 22 日肺中指字第 1113700476 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該中心經綜合評估,就入境檢疫措施進行旨揭調整,重要摘述如下:
(一)檢疫處所: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得於「符合 1 人 1 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進行,「1 人 1 室」係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
1、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病毒潛伏期,故維持自主防疫期間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2、再因離島防疫旅宿及醫療資源有限,且自主防疫期間仍具感染風險,離島民眾自國外返臺後,建議於本島完成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惟如自主防疫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得返回離島奔喪或探視,並於搭乘交通運具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
3、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防疫旅宿同住 1 室進行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不受 1 人 1 室之限制。
(二)檢測措施:
1、發放對象及劑數:
(1)於入境時由國際港埠人員向 2 歲以上(以入境當日年齡為準)入境人員發放 4 劑家用快篩試劑,同時予以衛教宣導。
(2)考量家用快篩試劑之適用對象年齡限制,未滿 2 歲之入境人員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無需執行快篩檢測,若有出現症狀時比照入境人員就醫方式處理。另如有因故無法執行快篩者,居家檢疫期間可無需執行快篩檢測,惟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於病毒潛伏期,故其自主防疫期間需必要外出,仍需具 2 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3)倘經入境人員反映未領到快篩試劑、試劑內容不完整,或因不小心遺失、操作不當等情況導致無法完成快篩,原則不予補發。
2、檢測時機:
(1)入境當天或檢疫第 1 天( D0/D1 )。
(2)居家檢疫期滿當日( D3 )。
(3)自主防疫期間之必要外出時,需有 2 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4)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
3、檢測結果及相關處置:
(1)請依入境人員身分別由民政單位、警政單位外事警察、學校相關人員於進行入境人員入境當日或檢疫第 1 天之電話關懷作業時,確認其完成快篩後,協助將快篩執行情形登錄至「防疫追蹤系統」之個案追蹤紀錄/追蹤情形/第 1 天/登錄篩檢結果項下。
(2)當關懷人員獲知入境人員快篩結果為「陽性」時,請衛教入境人員透過遠距醫療/視訊診療方式,如無法視訊診療可委由親友至診所/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由醫師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快篩陽性怎麼辦( https://www.cdc.gov.tw/covid19help.html )項下參閱;如回報快篩結果為「不明」時,請衛教入境人員再次進行快篩檢測。另如為入住集中檢疫所者,則依集中檢疫場所作業辦理。
(3)至於居家檢疫期滿當日、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時、自主防疫期間必要外出時之快篩檢測,由入境人員自主執行,無需追蹤結果。
(三)國際港埠入境人員檢疫期間執行 COVID-19 家用抗原快篩作業流程詳如附件。
三、居家檢疫措施及入境人員快篩檢測相關問答輯,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COVID-19 防疫專區/Q&A/Q45 、 Q45-1 、 Q71 及 Q71-1 項下參閱。
四、有關境外生之相關檢疫措施,請參酌旨揭檢疫措施評估調整,並依評估結果及業務需求卓處。
2022-10-18 10/13起防疫措施規定及10/17停止入校體溫量測
各位家長及同學好
一、依據111年10月6日教育部公告: 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全國各級學校校園防疫措施,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3+4或0+7),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本校快篩試劑發放說明
1.同住家人確診:學校不發放快篩,由衛生單位發放。
2.同寢室友確診:學校發2劑快篩。
3.同班同學或補習班同學確診:學校發1劑快篩,於第2天快篩。
4.學校教職員工因公務、自主防疫期滿後返校或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每次 1 人 1 劑快篩試劑。
三、如學生本人或同住家人有確診情形,請務必即時告知學校確診日期、疫苗接種劑數以及選擇3+4或0+7方案等資訊
四、本校下週10/17起停止入校體溫量測!(依10/12最新防疫QA辦理)
提醒家長於每日學生入校(園)前,為學生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建議請假在家休息並盡速就醫。
防疫期間感謝所有家長的配合! 祝福平安健康!
南科實中學務處 111.10.13 12:35
2022-10-18 111學年度本校防疫專責小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2次會議紀錄
2022-04-21 疫情停課訊息通知
各位師生及家長好
今日 4/21 國中部 705 班有一位學生被匡列而全班停課 1 日,目前學生 PCR 檢測結果尚未出來,
- 依停課標準,個案學生需檢驗陰性後,班級才恢復實體授課
- 國中部 705 班 明日4/22(五)繼續停課 1 日
- 若同學PCR檢測陽性,因社團活動密切接觸者多, 則全校採取停課二日,停課時間:4/22(五)-4/23(六)
- 提醒家長及學生明天上學前, 務必至學校網頁或各班群組查看停課訊息
祝福大家平安健康喜樂
南科實中學務處1110421
2022-04-21 轉知國小緊急通知:國小部4月20日篩檢結果及因應措施。(晚間10點50分公告)
各位家長好,本校緊急通知:
本校有1名學生今日未到校,經PCR檢驗,晚間通知為陽性。經本校緊急防疫會議之決議,依個案相關接觸人員之班級做以下停課說明:
- 個案之班級(105 班):停課 10 天(5/2 復課)。
- 個案班級之兄弟姐妹:預防性停課一天, PCR 檢測陰性後才復課(最快 4月 22 日)。
- 個案之安親班同學本人停課 10 天(5/2復課),其兄弟姊妹停課一天, PCR 檢測陰性後才復課(最快 4 月 22 日)。
- 個案密切接觸者之班級: 101 、 102、 103 、 104 、 106 、 107 、 108 ,停課 2 天(4/21-4/22 停課, 4/25 復課)。
- 個案之兄姊班級(505 班):預防性停課一天, PCR 檢測陰性後才復課(最快 4 月 22 日)。
- 個案之兄姊:停課 10 天(5/2復課)。
在此同時呼籲,疫情期間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亦避免前往人潮擁擠的地方,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家中務必備妥常備用藥,以備不時之需。國小部會持續關懷每位學生的健康情形,若孩子或家人有發燒、呼吸道、不明腹瀉或嗅味覺異常等症狀,請盡速就醫並主動回報學校。停課或許對您造成許多不便,但唯有守住疫情擴散,才能讓大家的生活早日恢復正常,防疫期間感謝大家共體時艱,也感謝所有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的所有人。
敬祝各位身體健康平安!
南科實中國小部
111年4月20日 晚間 10 點 50分
2022-04-21 國中部4/21緊急停課通知
各位家長好,本校緊急通知:
今日清晨經家長轉述,本校國中部有 1 名家長確診,本校依照教育局公布之緊急應變流程,該生「匡列」為居家隔離者。在篩檢結果未確認為陰性前,該班暫停實體授課 1 日,改為線上課程,經檢驗為陰性後,該班恢復實體授課。故該班 4/21(四)停課 1 日,當日課程轉為線上教學,預定復課日為 4/22(五)。請家長妥善安置學生,按照課表準時到班級的 Google Classroom 上課喔!
在此同時呼籲,疫情期間避免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潮擁擠的地方,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我們會持續關懷每位學生的健康情形,若孩子或家人有發燒、呼吸道、不明腹瀉或嗅味覺異常等症狀,請盡速就醫並主動回報學校。停課或許對您造成許多不便,但唯有守住疫情擴散,才能讓大家的生活早日恢復正常,防疫期間感謝大家共體時艱,也感謝所有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的所有人。
敬祝各位身體健康平安!
南科實中學務處
111 年 4 月 21 日
2022-04-21 111「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 年 4 月 13 日第 1113700165 號核定簽辦理。
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兼顧校園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依指揮中心建議,以精準、合宜且符合實務之方式,依確診個案及其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決定暫停實體課程之對象及恢復實體課程之時機;請依下列說明執行旨揭實施標準:
(一)考量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學生每日於學校共同學習生活時間長達 7 小時以上,確診個案就讀班級學生,均列為「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此班級於居家隔離期間暫停實體課程 10 天。
(二)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包括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該等人員暫停實體課程 1 至 3 天,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
1、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無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
2、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有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
(1)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並篩檢。
(2)如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陰性,該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
(3)如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三)學校有「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就讀班級達全校三分之一以上或十班以上,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除「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之外,停課天數得視實際疫情調查及風險評估結果後決定,並應事先通報教育部「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
(四)如校內「密切接觸者」因故遲未進行篩檢或判斷其活動足跡有較高染疫風險時,學校亦得就其就讀班級、其他授課/修課班級及接觸人員暫停實體課程 1 至 3 天,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至該「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為陰性反應後,恢復實體課程。
(五)學校實施暫停實體課程之決定時,應先行通報教育部國教署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三、若學校於旨揭實施標準發布前,已因應疫情執行全校停課或採取預防性停課,得依原疫調結果及原停課標準繼續執行至全校恢復上課止。
四、為協助學校處理暫停實體課程實施相關疑義,教育部成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貴校若考量校區、規模大小等差異因素,如欲採取有別於本實施標準之作法,應與教育部應變小組研商後實施,以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五、為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學校應加強校園環境清消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配合體溫量測、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並落實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並鼓勵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 。
六、提醒各校儘速依教育部國教署 111 年 4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44618 號函(諒達)修訂或擴充現有防疫應變計畫(更名為持續營運計畫)。
七、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國教署聯絡窗口:
(一)本實施標準相關疑義: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安組陳小姐 04-37061357
2、公私立幼兒園:學前組謝小姐 02-77367464
(二)課程教學(含線上教學、校外活動、社團活動):
1、國中小組:王先生 02-77367498
2、高中組:張小姐 04-37061112
(三)校園開放:學安組陳先生 04-37061345
(四)防疫照顧假:國中小組黃先生 02-77367425
(五)教職員工防疫照顧假:人事室柯小姐 04-37061504
八、運動賽事及游泳課程: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