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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教學研究會設置要點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教學研究會設置要點

981027主管會議討論

990111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一)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

         (二)99年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三)98828教務會議決議

二、目的:為促進各科及各領域教師研討教學計畫、研發教材教法、提升評量成效及教學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三、本校各科及各領域教學研究會之科別如下:

(一)高中部教學研究會以學科為單位,分別成立:

1. 國文科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國文科全體教師。

2. 英文科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英文科全體教師。

3. 數學科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數學科全體教師。

4. 自然科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自然科全體教師。

5. 社會科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社會科全體教師。

6. 藝能科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藝術、生活、資訊、健體、全民國防教育科目全體教師。

(二)國中部教學研究會以領域為單位,分別成立:

1. 國文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國文領域全體教師。

2. 英語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英語領域全體教師。

3. 數學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數學領域全體教師。

4. 自然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自然領域全體教師。

5. 社會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社會領域全體教師。

6.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藝術與人文領域全體教師。

7. 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健康與體育領域全體教師。

8. 綜合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包括綜合領域全體教師。

四、學科及領域召集人之選聘:

(一)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皆設召集人一人。

    (二)學科及領域召集人由各科及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成員互選,由校長同意後遴聘。

(三)學科及領域召集人任期一年,得連續聘任。

(四)學科及領域召集人為該年度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學科及領域代表委員。

(五)學科及領域召集人以專任為原則,宜避免兼任其他行政職務。

五、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之功能與職掌:

(一)訂定並執行各學科及領域教學計畫。

(二)協調各年級教師擬定教學進度,各項競試、定期評量命題及範圍。

(三)教科書選用及自編教材編撰。

(四)規劃本科教學環境及教學設備。

(五)協助推展各學科競賽及教育活動。

(六)學生升學與課業輔導之規劃與指導。

(七)協助本科作業抽查,進行教學輔導事宜。

(八)協助籌畫各科及各領域教師研習,提升教學輔導知能。

(九)研發多媒體教材,推展資訊融入教學方案。

(十)其他與教學相關事項之研究檢討與建議。

六、會議之召開:

 (一)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每學期應召開至少三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並推選一人擔任紀錄。

 (三)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開會時,應請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或實驗研究組長列席,報告相關教學事項或參與討論。

 (四)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開會時之討論事項,應於教學研究會紀錄簿內詳細紀錄,作為執行該項紀錄之依據。會後陳校長參閱,必要時會有關單位參考。

(五)各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會議紀錄,由教務處教學組彙整保管。

 (六)本校教師有參加該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之義務,如因故不克參加會議,應事先向召集人請假。

 (七)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開會之日期、地點及議題,由各召集人事先通知。

(八)每學年期末教學研究會議,各科及各領域應推選下學年召集人。

七、獎勵:各學科及領域教學研究會召集人服務成績優異者,由學校辦理獎勵。

八、本設置要點提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3-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巡堂實施要點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巡堂實施要點

                           99年10月19主管會議通過

一、    目的:為瞭解教學活動之實況,貫徹執行教學正常化,並適時處理偶發或特殊之狀況, 維護校園之安寧,協助師生建立良好之學校環境,進而提升教學成效,以達成教育目標。

二、實施方式:

  () 每學期開學時由教務處排定巡堂輪值表,每日上下午各兩人為原則,發給巡堂人員照表實施。

  () 巡堂紀錄表由教學組印製,各處室發送一冊,並負保管之責。。

  () 巡堂紀錄表每週由教學組幹事至各處室收回,並彙集整理,陳請 校長核閱,並就實際之缺失於有關會議中提出報告,提供改進教學之參考。

  () 巡堂時若遇偶發或特殊狀況,應立即處理或會同有關處室人員適時妥善處理。

  () 巡堂時若發現學校各項設備有破損而安全堪慮時,應即刻知會總務處理。

  () 巡堂時發現特殊優良事蹟,請具體扼要加以紀錄,以便於適當集會中公開表揚。

三、巡堂人員:

() 教務處、學務處、圖書館之主任與組長、輔導主任、總務主任、教師代表等為巡堂人員。

()由教務主任擔任召集人。

四、巡堂職責:

 ()督促學生於上課鈴響後,立即進入教室。

 ()巡視各班上課秩序及學習態度。

 ()糾正學生遲到、早退或擅離教室。

 ()巡視授課教師教學情形及須協助事項。

 ()偶發事件之防範及處理。

 ()巡視環境衛生及教室設備之短缺。

 ()改進事項之發現與建議。

五、巡堂區域:各學科教室、班級基地、運動場及其他室外教學場地。

六、巡堂注意事項:

 ()如因故請假或不克巡堂時,請職務代理人代巡並須在巡堂簽名表上簽名。

 ()請確實按照巡堂表巡堂。

 ()請依巡堂表上重點事項填寫記錄。

七、本要點提主管會議討論通過,簽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3-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配課排課原則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配課排課原則

1020118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配合「學校總體課程計畫」排課需要:

 (一)考量學校共同活動時間(如:班週會、社團)優先安排區塊排課。

   星期一下午區塊排課:班週會、社團、自修。

 (二)各學習領域排定節數、彈性節數配置及課程連排,將以課發會決議編排。

 (三)各學習領域安排共同不排課時段,作為召開領域會議及教學研究時間。

二、符合學生學習原則:

 (一)非每天上課之學科,其節數在一週內盡量予以適當間隔,錯落編排。

   例:體育課至少間隔一日以上,以便換洗體育服裝。

 (二)課程份量的編排顧及學生的負擔,盡量平均排配。

三、考慮學校場地運用:

 (一)排課時考慮專科教室(實驗室、電腦教室)的使用,作合理的調配。

 (二)體育課考慮場地使用限制,同一節課不排超過4班為原則。

四、尊重教師專業:

(一)  教師配課優先次序:

1.    本科系登記科目。

2.    輔系或相關科系登記科目。

以上資料以人事室登錄資料為準

3.    具教學經驗科目。

4.    具教學意願科目。

5.    導師配班會及擔任本班教學科目。

6.    分組活動(如社團活動)以教師專長配課。

7.    其他特殊情形,得簽請校長核准後配課。

(二)   教師課程安排原則:

1.    除教師因職務調整、退休、調職或經校長核准外,以接續上學年任教班級為原則。

2.    教師配課不超過二科為原則(班會及社團活動不計),儘量不跨三個年級。

3.    不連續排四節(含)以上。

4.    第四節、第五節儘量不連排。

5.    第五節課編排:教師課表每週不超過三天。

6.    專任教師以每週半天不排課為原則。

7.    其他特殊情形,得簽請校長核准後排課。

(三)教師授課須滿五天,合理範圍內盡量予以方便,但以學生學習效果最優考慮。

(四)業經排定之課表,非經教務處同意,不得任意私自變動或調整。教師若有正

      當理由須調課,請與調課對象之教師協商並取得同意簽名後,填寫調課單並

      敘明理由送教務處教學組、教務主任審核,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五、行政工作協調:每週二早上固定召開主管會報,星期二上午不排課為原則。

六、本原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陳 校長核可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3-03-28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野雁飛行隊推行要點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野雁飛行隊推行要點

100.10.12呈校長核准

101.11.12高中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主旨:為鼓勵同學學科間之同儕學習,協助學習效果不彰之同學,激發其學習潛能,並促進班級之讀書風氣,以提昇學科整體之學習效能。

二、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三、野雁飛行隊研習科目如下:

(一)一年級: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基礎地科。

(二)二年級(社會組):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

(三)二年級(自然組):國文、英文、數學、化學、物理、生物。

(四)三年級:各升學考試學科。

四、報名方式:發放報名表至各班。

五、報名日期:每次期中考試前另行公布

六、野雁飛行隊小組長之產生:

(一)由班級任課教師指派有意願學生或參加輔導同學自行選定,每人僅可擔任一科(最多兩科)之野雁飛行小組之小老師,每科輔導一至三名同學。

(二)各科小組長應具備良好成績,並有認真研究態度及熱心服務的精神。

(三)各科小組長與組員必須相同性別(若班級男女比例懸殊,可彈性處理)

七、野雁飛行隊小組長之職責:

(一)幫助學科學習效果不彰之同學,指導其正確讀書態度與方法。

(二)推動班級學科學習風氣,提高同學讀書興趣。

(三)學科各種考試試題之研究檢討。

(四)對輔導同學提出學科疑難問題之解答。

(五)每日利用下課或課餘時間指導同學,使接受輔導同學成績能明顯進步。

八、野雁飛行隊組員成績進步之獎勵:

(一)能輔導同學段考或期末考成績較上次進步(進步標準:和上次考試與班平均差做比較,進步10分以上),小組長及接受輔導之同學各記嘉獎乙次(同時指導兩位同學均進步十五分以上者,小組長記嘉獎兩次),且任課老師可酌加平時分數以資鼓勵。

(二)高三複習考級分進步2個級分以上,小組長及接受輔導之同學各記嘉獎乙次,且任課老師可酌加平時分數以資鼓勵。

九、本要點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3-03-28 國立南科實中學科網站維護獎勵辦法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實中學科網站維護獎勵辦法

101410主管會議初訂

101528課程發展委員會修訂通過

一、主旨:鼓勵教師積極累積課程數位資料,促進整體教師學科網站優質化與實用性,提供教師、學生、家長資訊流通之園地。

二、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資訊組。

三、獎勵對象:中學部各學科網站維護教師。

四、評選日期:每學年兩次,每學期第17週評選。

五、評選方式:

1.聘請本校專業老師代表審查評分。90分以上為特優,89-80分為優等。

2.評審標準:

序號

內容

評分比例

1

教學方法分享:課程進行方式、教材教案、教學技巧、教學心得等。

50%

2

學習成果累積:學習成效、課程衍生成果、課程剪影、教學影片、學生心得等。

30%

3

網路互動性:與網友或學生之互動關係與回應數量。

10%

4

內容即時性:網站內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10%

七、獎勵辦法:

1.獎勵項目:評選特優學科網站,依照該學科職掌分工每位教師嘉獎2次;評選優等學科網站,依照該學科職掌分工每位教師嘉獎1。上述獎項若參賽作品未達獎勵標準得以從缺。特優學科網站以1個為原則,優等學科網站以不超過3個為原則。

2.得獎訊息於每學期期末公告於學校網站,並於校務會議頒獎。

八、注意事項:學科網站應避免網頁之圖文影音內容,未獲授權或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虞。

九、本辦法經主管會議討論,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1-10-30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特殊身份學生課後學習活動費用減免辦法 ...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特殊身份學生課後學習活動費用減免辦法

  99年10月19主管會議通過

壹、目的

一、減輕特殊身份弱勢學生學習負擔,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政策。

 二、加強特殊身份弱勢學生學習環境,避免經濟負擔影響學習意願。

貳、特殊身份學生定義

  一、低收入戶學生:係指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內學生。

  二、清寒學生:經導師通盤瞭解家庭狀況,實際經濟拮据需要補助者。

參、減免對象、名額及金額:

 一、低收入戶學生,不限名額,每人給予全額減免。

 二、家境清寒學生,每班以一名為原則,每人給予全額減免,名額可流用(例:一個班1名,國中部上限24個名額,高中部上限9個名額)。

 三、若班級申請名額超過一名時,處理情況如下:

   ()在各部上限內時,費用全額減免。

   ()超過各部上限時,同班第一位申請學生全免,第二位申請學生減免五成費用,第三名(含)以上,申請學生減免三成費用。

肆、辦理手續與注意事項

    一、學生應填具申請書,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交學校統一辦理減免作業。於規定期限外另行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本辦法之減免包括暑假課後學習活動費用、寒假課後學習活動費用、週休課後學習活動費用、以及第八節課後學習活動費用。

    三、家境清寒申請程序:

(1)至教學組領取減免申請表並填妥基本資料;

(2)請導師衡酌學生實際家庭狀況後另行簽核;

(3)將申請表交至教學組。    

伍、本辦法經主管會報通過,陳請 校長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特殊身份學生課後學習活動費用減免辦法.doc

2011-09-12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命題及監考原則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命題及監考原則

97.01.14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97.03.27課程發展委員會修正

一、為使學生考試公正、公平,特訂定本相關規定。

二、命題教師請於試卷右下角(直式試卷於左下角)註明「試題計  頁,本頁為第  頁」。

三、命題教師請於期限(校內考試為一星期)前,將檢查無誤之試卷紙本送交教務處。

四、監試人員於試卷發下後,應宣讀此份試卷之張數、頁數,讓學生即刻檢查是否有誤。

五、監試人員於考試時間結束收卷時,務必清點試卷數量是否與應試人數相同。

六、監試人員於考試結束後,請將試卷袋連同試卷、答案卡親自送回教務處,勿委請學生送回。

七、各科巡堂教師請提前一節課或當節考試開始時至教務處審閱試卷。該科未開始測驗,試卷不得攜出教務處。

八、各科教師於該科測驗結束後,可至教務處領取試卷批閱,請勿委請學生領取未批閱之試卷。

九、各科教師於該科測驗結束方可領取該科試卷及答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查閱試卷。

十、若教師監考之班級或時間有所異動,請至教務處更改監考表內容。

十一、為使考試公正、公平,教師監考請勿調換為同一個班級。

十二、本原則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命題及監考原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