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6 新竹市政府108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0-02-26 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09年寶佳經濟弱勢優秀普通高中學生獎學金頒發要點
2020-02-26 桃園市109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2020-02-26 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2020-02-17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09年2月13日(109)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第10901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許小姐詢問(電話:02-27638800分機1245)。
2020-02-15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修正申請時間至109年7月22日
2020-02-15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2020-02-13 新竹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說明:
一、依新竹縣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學業成績標準:
1、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七類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3、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三、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件請由貴校初審合格後,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章造冊,申請時請檢具申請表、前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本及清寒證明等文件併同申請名冊等紙本,於109年3月31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寄(送)至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處彙辦(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B棟6樓),信封請加註「申請108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2年制或5年制,俾利審核工作進行。
四、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逾期恕不受理。
五、經審查錄取之名單,設市將另函知學校送交領據與印領清冊(請勿提前繳交)。
六、檢附申請辦法、申請名冊、申請表等相關表件各乙份。
2020-02-12 山西籍108學年度助學金
2020-02-10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109年1月20日(109)濟兒快字第002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獎助方式:凡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清寒家庭及同濟家庭子女且為在校學生均可申請,並分成清寒子弟(A組)和同濟家庭子弟(B組)。
(二)申請資格:
1、18歲以下的在校生。
2、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108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上、下學期):清寒子弟部分(A組)70分以上;同濟家庭子弟部分(B組)80分以上。
3、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每年一戶一名為限。
4、七年級生(無國中成績)不具申請資格。
5、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6、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
7、同濟家庭子女限會員之直系後輩(例如:兒女、內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