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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擇一部適合的腳踏自行車 初學者選車重點是讓學習者坐在座墊時,雙腳腳跟能平直著地,同時腿部能稍微彎曲。 (二)服裝及安全帽等配備 穿著舒適服裝,褲管能束緊及鞋帶塞入鞋內,可避免在踩踏時被鍊輪捲入,選擇一頂合適安全帽並正確配戴。
(三)拆下或收起腳踏板 初學者剛開始練習平衡時,為避免腳碰撞到踏板,最好能使用可摺疊式腳踏板方便拆裝,或自行利用板手卸下腳踏板。 拆下踏板 使用摺疊式踏板 初學注意事項: 一、練習時握龍頭〈轉向把手〉手掌輕握請勿用力,否則手掌虎口會磨破起泡造成疼痛。 二、手臂應儘量放輕鬆,且能自由搖動龍頭〈轉向把手〉,不可以用搖擺身體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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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車與架車 取車:左手拉住剎車使車身穩定不會前後移動,眼睛注視支撐架之固定開關,以右腳掌後踢固定開關。
架車:手拉住剎車使車身穩定不會前後移動,眼睛注視支撐架之固定開關,以右腳掌將固定開關往前壓。 (二)牽車前進 初學騎乘腳踏自行車前須先練習牽車,牽車時腳踏自行車的車身與地面保持垂直狀態,輕鬆控制腳踏自行車往前。
(三)練習使用前、後剎車 剎車的目的是降低車速或停車,操作時是先剎後輪再剎前輪,在牽車前進時先練習使用後剎車再練習使用前剎車,反覆練習至熟練。 (四)控制方向 牽車前進試將龍頭(轉向把手)左右擺動,練習平衡及控制方向。 (五)上下車的練習 按住前後剎車後將車身稍往左邊傾斜,後跨上,做上車下車的練習。 (六)靜態平衡的練習 先坐於座墊上,雙手握住龍頭(轉向把手)眼睛看前方雙腳離地,利用身體及轉動把手讓車身維持平衡。 (七)動態平衡的練習 雙手輕握把手,眼睛注視前方,雙腳同時蹬撥前進,稍有速度時雙腳同時離地提起,如能持續雙腳不落地滑行5公尺或5秒鐘,已成功一半。 (八)踩腳踏板作前進練習 如能持續雙腳不落地滑行5公尺或5秒鐘,將腳踏板裝回,練習雙腳踩踏腳踏板前進,如能平衡以雙腳持續踩踏前進,恭喜您已初步學會騎腳踏自行車。 | |||
一、初學者技術不純熟,請多利用空曠地區練習轉彎及剎車技巧。 二、避免讓兒童單獨於馬路上騎乘。 三、在道路上騎乘自行車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 四、騎乘自行車時應養成戴頭盔(自行車專用)習慣,保護自身安全。 五、夜間騎乘時應開啟前後燈光。 六、長下坡路段應隨時控制車速及跟車距離,避免緊急剎車。 七、交叉路口左轉應採兩段式左轉較安全,並注意大型車輛之視野死角及內輪差現象。 八、遵守自行車路權行駛慢車道及自行車專用道,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九、在道路上禁止逆向行駛及任意穿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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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佔用,更有禮!! 行人專屬的絕對空間
在台灣,佔據騎樓、人行道的營業攤販,應該對大家都是司空見慣的景象了。想要往前走,
就必須從剩餘的空間中小心行走,一個不小心,和他人發生碰撞也是常發生的;而且,
一旦有人群停留攤販,那可通行的空間就更狹窄了。
不管是騎樓擺滿店家的商品、人行道擺設各式攤販、或是在慢車道放置宣傳招牌…,這一切,
似乎都被當作是理所當然的。只是,當行人在路上行走時,卻因為各式各樣的佔用行為,
而被逼的必須左閃右躲,甚至無路可走而走在車道上與車爭道,是多麼危險的一件事。
行人必須在這樣地夾縫中求生存的行走模式,其實是相當悲哀的;因為安全、舒適的行,
其實應該只是每個人最基本、最單純的權利。
非法的佔用行為,不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同時也是相當地不禮貌的。 當你佔用了行人行走的空間,
也就代表你正侵犯著別人的權利,不管什麼樣的理由和藉口,都是不被允許的。
機車退出騎樓、取締非法攤販、掃除路霸大執法,這都不只是口號,而是為了保障行人行走的權利,
也是每個人都應該必須要遵守的安全守則。
◎基本觀念
道路是「行」的專屬空間。而人行道和騎樓,更是保障行人安全行走的絕對空間。
我們必須要確實尊重行人的路權,確實遵守對行人路權保障的規定;不侵犯、不強佔行人行走的道路,
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安全的行走空間。
◎安全守則
*人行道是供行人行走專用的,攤販或店家都不應佔用道路作為工作或營業場所。
*佔據道路是一種違法的路霸行為。
*行人路權是需要被保障的,每個人皆必須確實建立行人專屬路權的正確觀念,另一方面則是必須對
侵犯行人路權之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馬路如虎口,行人穿越道是為了保障行人穿越馬路時的安全而設置的。為了保障行人行走時的安全,
除了車輛的注意與禮讓,行人自身也需要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行人穿越道、人行陸橋、地下道皆是供行人穿越馬路的專用道。
1.依交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來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
2.行經設有行人專用號誌的行人穿越道,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在未設有行人穿越道
的地方要穿越道路時,應待無來車時小心迅速通行。
3.駕駛汽、機車經路口,應減速並遵照號誌指示行駛。如遇行人穿越道路,宜視實際情況禮讓行人通行。
◎基本觀念
走路,是我們每人每天都必須進行的工作。如何行的安全,是在現代人在這個交通繁忙社會的重要保命守則。在行人專用道上行走,不但是行人行的權利,更是為了維護行人自身安全的必要觀念。
◎安全守則
人行道是行人走路專用的。機車不可以騎上人行道,也不可任意停放妨礙行人通行。
1.行人穿越道、人行陸橋、地下道皆是供行人穿越馬路的專用道。
車輛在行人穿越道遇到行人要通過,須先禮讓行人穿越。
2.行人不任意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不侵犯行車輛通行的路權。
3.依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來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