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各級毒品之刑法法規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