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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說明我國電子菸管理規定與宣導資訊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3年6月23日部授食字第1039903097函辦理。
二、鑑於國內電子香菸市面使用有日益嚴重之情形,且國人易誤認電子菸非菸品、對人體無害或可幫助戒菸之工具,本
署函請衛生福利部說明我國電子菸管理規定與宣導資訊。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原函影本1份(如附件),加強本校宣導與管制,以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

1030005203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