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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姿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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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柔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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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柔妤 |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15日新北教技字第11102546101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局技職教育科陳家萱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9。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15日新北教技字第11102546101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局技職教育科陳家萱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9。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1年2月11日府教學字第1110021548號函辦理。
二、奬學金相關訊息,可洽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331)。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高(四)字第111001528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魏組長詢問(電話:04-23712324轉72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逾時不候。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四、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第一階段初審作業,將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1年3月8日(五)前函文至本局,學生清冊excel檔另請電郵傳至10028970@ma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五、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六、旨揭獎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詳參附件